總體來說還可以,但只有壹半可用。
包裝貸款是壹種常規貸款。通常是指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對客戶自身信用進行所謂的包裝和升級,從而從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錢,然後賺取差價。客戶最終只拿到了壹小部分,卻欠了銀行壹筆巨額貸款。
自從國家打擊“套路貸”以來,許多“黑心”貸款公司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市場上“貸款快速支付和信用汙點”等廣告已經消失。
不過,《國家商報》記者註意到,以“打包貸”名義收取巨額打包費的黑中介數量有所增加。黑中介把有貸款需求的人“包裝”成空殼公司的高管,同時以代發工資的形式借錢給他們,形成銀行流水。在“包裝”自己的資質後,他們繼續向金融機構貸款。
2019 10月29日,廣東省公安廳發文提醒警惕此類詐騙。在公布的案例中,壹些受騙者被貸款91.5萬元,僅獲得4.5萬元。國家商報記者搜索關鍵詞“打包貸”發現,這類廣告在網絡上並不少見,但點擊後卻跳轉到了網貸平臺。
貸款中介提前收取包裝費是騙局嗎?
貸款中介收取包裝費不是騙局。房地產咨詢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主要在中介服務合同中規定。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放開房地產咨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權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的通知》,國家放開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金額由雙方根據居間服務合同約定。
也就是說,中介收取的費用主要由出借人和中介約定,主要依據合同約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托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和相關信息的咨詢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當然,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重點查處收費後不按約定義務履行服務職責、串通漲價、利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定價內容和方式進行價格欺詐等不合理收費行為,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價格秩序。
擴展數據:
不僅如此,《條例》還要求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按照《價格法》、《房地產經紀人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平競爭、合法經營、誠實守信,為委托人提供價格合理、優質高效的服務;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
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價目表,價目表應當包括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及完成標準、收費標準、收費對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價格要素;明碼標價各項目名稱和收費標準,不混用、捆綁價格;代征代繳的稅費也要標明。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