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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可以申請貸款學費嗎?

壹、大專生可以申請貸款學費嗎?

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貸款對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且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備案和有效)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

貸款條件

(壹)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壹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擴展資料:

根據《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貸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生源地貸款,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就讀地貸款;但貸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讀地貸款的重復申請。

第十七條貸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時,應要求對方提交書面借款申請,填寫有關申請表格,並提交下列文件、證明和資料:

(壹)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以上證件的復印件;

(二)貸款人需要的借款人與其法定代理人的關系證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證明;

(四)借款人為入學新生的提供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學生證或其他學籍證明;

(五)借款人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總額的有關材料;

(六)以財產作抵(質)押的,應提供抵(質)押物權證和所有權人(包括財產***有人)簽署的同意抵(質)押的承諾,對抵押物須提交貸款人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利憑證,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的書面文件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面出具並簽署書面授權,同意銀行查詢其個人征信信息;

(八)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條受理貸款申請後,貸款人須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九條借款人辦理就讀地貸款的,貸款人還應聯系借款人就讀學校作為介紹人做好以下工作:

(壹)向貸款人推薦借款人,對借款人資格及申請資料進行初審。

(二)協助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監督。

(三)將借款人在校期間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以及發生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自行離校、開除等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協助貸款人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四)在借款人畢業前,向貸款人提供其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有關信息。

(五)協助開展對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協助貸款人做好借款人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條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資信、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進行貸款審批。貸款經審批同意後,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與擔保人簽署助學貸款相關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並按有關要求辦理抵(質)押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有關校園貸的法律法規

應該沒有專門給校園的規定;有規定也是《銀行法》和《擔保法》等普通法

三、法律對校園貸款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對校園貸款的規定有哪些?校園貸款在性質上屬於民間貸款,因此應當使用民間貸款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第六百七十條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借款期間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壹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壹般來說校園貸款都應當是屬於民間貸款種類中的,所以只要是正規的貸款就會被法律允許進入校園為缺少資金的學生提供便利,但是如果是借以合法的名義去騙取學生的錢財就構成違法需要被處罰。

四、法律對校園貸款的規定有哪些?

針對已經發生了眾多因為貸的利息讓許多沒有收入的學生無路可走的事件,讓國家開始重視其民間那些專門提供給學生進行貸款的機構進行了壹定程度法律對校園貸款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對校園貸款的規定:

校園貸款在性質上屬於民間貸款,因此應當使用民間貸款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

壹、《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的保護。

二、最高人民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見(試行):

第121條公民之間的貸款,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壹般應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

第122條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生活性借貸利率。如利率發生,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第123條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準許

第124條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125條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三、《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

第196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97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19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199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200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201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202條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203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204條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205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

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借款期間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壹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

第206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207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208條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209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壹般來說校園貸款都應當是屬於民間貸款種類中的,所以只要是正規的貸款就會被法律允許進入校園為缺少資金的學生提供便利,但是如果是借以合法的名義去騙取學生的錢財就構成違法需要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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