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業實體以法人身份向某大學生申請補貼1,000元。創業實體涉及多人的,涉及人員不得再次申請補助。
2.每個在校大學生或高校畢業生只能享受壹次性創業補貼、孵化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實體補貼和壹次性創業補貼。
大學生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具有武漢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人員)、大學生及以下人員,依法設立個體工商戶、獨立經營和合夥經營、創辦小微企業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最長期限3年,財政全額貼息(展期和逾期利息不貼息)。申請創業補貼的具體人員包括: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
3.復員轉業軍人;
4.從監獄釋放的人;
5.化解產能過剩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
6.返鄉農民工創業;
7.網商;
8.建立貧困勞動力隊伍;
9.未在本人或者合夥設立的經營實體以外的企業或者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其他人員。
上述人員合夥經營、創辦小微企業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實行每人額度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捆綁式”貸款,貸款期間給予全額財政貼息。
大學生創業補貼申請材料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1壹式四份,A4規格,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下載);
2.《就業創業證》復印件3份,壹份留存;
3.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和3份復印件,並留存復印件;
4.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及還款計劃正本三份,副本壹份。
5.合夥經營捆綁貸款,需提供合夥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明、合夥協議/章程原件及復印件3份,復印件留存。、
6、壹次性業務申請表。
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是指為了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和各級政府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於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可以在註冊登記、貸款融資、稅費減免、創業服務等方面獲得支持。
1稅收優惠:持有就業創業證(註“畢業年度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即65438+10月至65438+2月至31月)設立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扶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可按規定在創業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金額65438+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優惠利率,結合風險分擔,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優惠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財政給予貼息。
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大學生畢業後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登記、證照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畢業年度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畢業學年(即畢業前壹年7月1日起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大學生,根據其創業培訓或就業創業資格證書,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可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創業指導、融資服務、後續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大學生創業“初犯免罰”的政策支持: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僅對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過程中情節輕微,對社會和他人沒有危害後果的壹般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以幫助大學生創業者改正,不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