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說明:
1、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下)
表示: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滿足,公司於2065438+2004年4月20日召開會議後第三個。
在第三次董事會上,該激勵計劃的97個激勵對象均在公司第二個行權期內。
(自授權之日起24個月後的第壹個交易日至授權之日起36個月內的最後壹個交易日。
當日,即2014 12 10月至2015 11 10月),可行權總數為27,225,987。
股票期權;
2.本次演練需待相關機構手續完備後方可進行,屆時將另行公告。
告訴我。
壹、股權激勵計劃實施情況總結
1.股權激勵計劃及授予簡介
2011 165438+10月22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大北農科。
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等議案,並提交中國證
監委立案審查。
2011 12 14,經中國證監會審核,公司取得股權激勵備案無異議函。
2012 65438+10月11、公司2012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北京大北農
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其摘要。
2012 65438+10月1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股
關於首次授予期權激勵計劃的議案,首次確定本激勵計劃的股權期權。
領獎日期2012 10 12。
根據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公司授予65,438+002名員工2380萬股。
期權,占公司總股本的5.94%,行權價格為36.75438+0元。
2.先前期權數量和行使價格的變化。
由於劉墉、黃華東、張書金、陳勇辭職及2011年度實施利潤分配
2065438+2002年5月6日,16,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股份的議案》
關於期權激勵計劃授予的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的議案,調整後的期權獎勵的激勵對象。
人數減少至98人,授予人數調整為4560萬,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為18.438+0元。
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股
關於期權激勵計劃第壹個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認為激勵計劃第壹個行權期可以。
滿足權利條件時,可行權總數為654.38+08.24萬,以獨立行權方式行使權利。
截至2013年5月27日,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的98名激勵對象已行權數量如下
82.56萬,剩余選項數為4477.44萬。
由於2012年度實施利潤分配,2013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
案例”,調整後的行權價格為9.02元,期權數量為8950.2732萬份,其中第壹期可以使用。
練習次數為3481.0882萬。
2014 111日,股權激勵第壹個行權期結束,激勵對象在第壹個行權期內。
當期權全部行權時,未行權的期權數為54,696,5438+08.5百萬。
因原激勵對象朱策良辭職,於2014年4月20日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審議通過。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和期權數量的議案》,並進行調整
之後,期權授予的激勵對象減少至97個,授予但未行權的期權數量變更為
54451974萬份。
表:授予的股票期權變動清單。
這個次要的變化
這壹次,這壹次,這壹次,這壹次,這壹變化,這壹變化。
這壹練習的震後變化的原因
改變期權對象後期減倉後的行權價格。
定量激發對象的簡要描述
人數(萬份)
人數
2012-1-12 — — — 2380 36.71 102 —
2012-5-16 100 4 2280 36.7438+0 98辭職
2012-5-3 4560 18 438+098紅利轉移
2013-5-27 82.56 4477.445438+08.438+0.98運動。
這個次要的變化
這壹次,這壹次,這壹次,這壹次,這壹變化,這壹變化。
這壹練習的震後變化的原因
改變期權對象後期減倉後的行權價格。
定量激發對象的簡要描述
人數(萬份)
人數
2013-5-28 8950.2732 9.02 98紅利轉
2014-1-11.344438+0.082539+0850 9.0298運動。
2014-4-20 23.976 1 5445.38+074 9.0297辭職
2014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股票
關於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性的議案,認為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
符合條件,本次符合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與公告的壹致。這次可行權限的總數是
27225987份。
二。滿足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的說明
號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設定的行權條件是否符合行權條件的說明。
2013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和凈額
在等待期間,被審計公司每年合並財務報告。
李潤為人民幣769,654,38+032,400元。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和上市公司的凈利潤
737,286,5438+0.6萬元;2009年審計至2011。
1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不低於授予額。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及扣除
支付之日前三個會計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低於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如下
沒有。
364581.9萬元,34600.47萬元,滿足
鍛煉條件。
根據考核辦法,激勵對象上壹年度績效考核為2013,計劃激勵對象績效97人。
2
網格。全部通過考核,符合鍛煉條件。
基於公司2010年度凈利潤,公司2013年度凈利潤基於公司2010年度凈利潤。
3凈利潤增長率達到65,438+055%,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2,065,438+03度,凈利潤增長率為65,438+057.73%,凈資本為
13.5%。收益率為16.69%,符合行權條件。
本公司未出現以下情況:
(1)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了會計登記。
被審計老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不存在上述情況,行權條款滿足。
四
(二)最近壹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認證。
將給予行政處罰;
(三)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激勵對象不存在下列情形之壹:
(1)最近三年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公告。
不合適的人選;
(二)最近三年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
激勵對象不發生上述情況,符合行權。
5 .將給予行政處罰;
條件。
(三)有《公司法》規定情形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
(4)公司董事會認為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是的。
註:凈利潤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較低值;凈資產收入
利潤率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中的較低者。
綜上所述,公司已滿足激勵計劃設定的第二個行權期的條件,實施了激勵計劃。
激勵計劃的相關內容與披露的內容不存在差異。此次行權的股票期權總數為
27,225,987股,占授予股票期權總數的30%。
三。本次擬行權股份的來源、種類、激勵對象、可行權數量、行權價格。
(1)本次行權的股票來源和種類: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權所涉及的股票來源為公眾。
公司定向發行股票,為人民幣普通股(a股)。
(二)激勵對象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的可行權數量:
在這個練習之前
該練習說明了庫存周期。
持有這家銀行的股份數量
序列號名稱工作權利激勵計劃已授予。
選項數量(萬份)
占總股本的百分比
(壹萬冊)
壹、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主任,執行副主任
1薛總裁和財務總監143.59438+0.930 0.79%
管理
2宋衛平高級副總裁143.9259 71.9630 0.79%
3張立忠高級副總裁215.8889 107.9445 1.19%
副總裁兼董事
4陳忠恒71.9630 35.438+05 0.40%
會議秘書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小計575.7037 287.8520 3.6438+07%
第二,其他激勵對象
在這個練習之前
該練習說明了庫存周期。
持有這家銀行的股份數量
序列號名稱工作權利激勵計劃已授予。
選項數量(萬份)
占總股本的百分比
(壹萬冊)
其他管理、技術和業務人員(93人)36960.98968698961
其他激勵對象小計4869.4936 2434.7488 26.83%
總計5445.1973 2722.6008 30.00%
(三)本次行權的行權價格為9.02元/股。如果公司有分紅和資本公積,
對於股份轉讓、股票股利分配、股票分割或股票減持等事項,行權價格應進行相應調整。
(四)本次股票期權行權期:2014 12十月至2015 11十月。
(5)行權日:行權日必須是交易日,但不允許在以下期限內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因特殊原因延期發布定期報告。
公告日期的,從原任命公告日期前30日起計算;
2.10日公司業績預告公告前至業績快報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至2個交易日之後公告的事項;
4.其他可能影響股票價格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項”、“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項”為公司的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應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激勵對象必須在行權期內行權,行權期過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份。
不得行使期權。
(六)公司董事會將按照《信息披露備忘錄第38號——股權激勵期權的獨立行使》。
《條例》規定激勵對象申請自主行權,激勵對象在可行行權期內選擇自主行權。
(七)第二個行權期結束後,公司董事會委托相關人員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
相關程序。
四。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和上市條件的影響。
該激勵計劃的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產生重大影響
造人不會變。本次股權激勵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結束後,公司股權分布仍為
準備上市條件。
動詞 (verb的縮寫)獨立董事對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性的獨立意見
1.經核查,公司已符合激勵計劃中設定的第二個行權期的條件,激勵計劃已經實施。
本計劃的相關內容與激勵計劃披露的內容不存在差異。本次行權的股票期權總數為
為27,225,987股,占授予股票期權總數的30%;
2.公司本次可行權的激勵對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壹、符合公司激勵計劃明確可行的條件,激勵計劃中未規定的不得行權。
情況,作為期權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本次97名激勵對象名單與激勵計劃中激勵對象名單壹致;
4.同意公司授予的97名激勵對象在第二個行權期內根據相關規定和激勵計劃,
向右劃;
5.股票期權的行使有助於在股東和職業經理人之間建立利益共享契約。
捆綁機制,激發長期價值的創造,進壹步完善治理結構,提升公司競爭力。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激勵對象在公司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內行權。
不及物動詞監事會對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次可行權的97個激勵對象經中國證監會備案,股東大會審議。
激勵計劃中采用的激勵對象列表是壹致的。激勵對象2013年度考核結果符合公司激勵措施。
本計劃評估方法中規定的行權條件為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第二個行權期。
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97名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股份。
鍛煉的方式。
七。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
本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向本公司授予激勵計劃。第二個鍛煉期是
經審議,認為公司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97名對象有第二次行權。
2013期間年度業績考核全部合格,為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對象的主要資本。
網格法是合法有效的。公司整體業績也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
八、律師意見
北京尹田律師事務所負責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行權的相關事宜現階段已經達成。
對批準和授權、行權條件、行權激勵對象、可行股票期權數量、
行權價格、行權時間表等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股票。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證監會《股權激勵備忘錄》等相關法律。
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九、激勵計劃行權專用賬戶資金管理和使用方案
激勵計劃行權所募集的資金存儲在行權賬戶中,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本次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十、激勵計劃不符合股票期權條件。
激勵對象符合行權條件的,必須在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期限內行權。
未行權或未完全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轉入下壹個行權期,這些股票期權自動失效。
效果,被公司取消。
XI。第二期激勵計劃的行權對當年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根據激勵計劃,假設該可行權的27,226,008股全部行權,則當期對公司有害。
公司凈資產將增加245,578,592元,其中:總股本
增資27,226,008股,入賬27,226,008元,資本公積增加265,438+08,352,584元。特殊的
影響數據以會計師審計的數據為準。
十二。其他事項的說明
1.參與激勵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公告日前6個月內沒有買賣公司股份的行為。
車票的情況;
2.激勵對象行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均以自籌解決。
公司承諾不會根據本激勵計劃為激勵對象獲取相關權益提供貸款或其他形式。
財政援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