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北上廣深開展嚴查違規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行動。重點是查房到商貸,非法進入樓市。
近年來,聽說隨著房地產市場越來越熱,抵押貸款越來越受歡迎。
其實按揭貸款只是銀行的壹種理財產品,企業貸的初衷是支持小微企業。
在申請過程中,以實物(房產)抵押的形式向銀行申請商業貸款風險較小,可以輕松申請全額商業貸款。
因其高評價、低利率兩大優勢,逐漸大量流入樓市。
“沒想到,可以理解。對於經營性貸款,估計會制定更細化的考核細則,各銀行的風控標準正在趨同,不存在差異化經營的空間。”3月26日,壹位國有銀行家說,
3月26日,銀監會、住建部、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防範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近期,部分企業和個人將經營性用途貸款(簡稱“經營性貸款”)違規投向房地產領域,影響了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了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
通知要求,各銀監局、保監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聯合開展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專項排查,並於5月31、2021前完成排查,加大對違規行為的監管、整改和處罰力度。
《通知》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角度提出了九點要求。
1,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性貸款“三查”,不得向沒有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對企業成立不滿1年或持有抵押房產不滿1年的借款人,要進壹步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進行交叉核查,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審查。
2.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通知》指出,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查,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向與經營情況明顯不符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3.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通知指出,通知要求,要根據借款人的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在3年以上的貸款要進壹步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資金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4.加強貸款抵押物的管理
《通知》要求合理把握貸款抵質押比例,重點關註房地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性貸款融資需求的合理性。
5.在放貸中加強貸後管理。
《通知》明確規定,要與借款人簽訂資金使用承諾書,明確壹旦發現房地產領域貸款被挪用,要立即收回貸款,降低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6.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通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性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對員工異常行為的監控,防止內外勾結,嚴格依法追究相關違法違規人員的責任。
7.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
《通知》要求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為商業目的幫助借款人獲得貸款的中介機構不得合作。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咨詢和服務或者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抵押貸款等金融產品,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將資金用於經營目的。
8.繼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壹步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繼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經營性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9.加強協同監督檢查。
《通知》明確,各銀監局、保監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強對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的監督檢查,暢通違規行為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共享、聯合查處違規行為。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通知》進壹步收緊了經營性貸款的審核標準。經營性貸款作為小微企業貸款的壹種,更符合集中個人貸款的公司貸款。
此前,深圳報道了經營性貸款的問題。有的銀行客戶壹次性買了房產,第二天就成立了企業,持股100%。他們剛持有房產半年就向銀行申請住房抵押經營性貸款。其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為他們購房、創辦企業、貸款咨詢提供了“壹站式”服務。“信貸資金涉及跨行、跨區域流動,銀行很難通過監控。”另壹家大行支行的消費金融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