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的由來始末,可參見山石觀市上個月文章《銀行如何浮虧加倉在賽維虧掉200億》(點擊文末“閱讀原文”)。
之前,12家銀行***持有賽維集團破產重整公司債權合計271億。按涉及金額來看,國開行以72.56億債權占據大頭,建行、農行、招行和民生銀行持有債權均在30億以上,分別為47.29億、34.98億、36.24億和32.16億。中行持有債權達18.71億。
在江西賽維最初拋出的重整計劃,根據債權銀行內部提供的整體清償率分析表:清償率還有14.75%。
現在,根據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強裁,清償率打對折還多,變為:6.62%。
據此清償率計算,債權銀行虧損將達到約250億。
按照企業破產法相關條款,經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均有約束力。
怎麽看待這個事,12家債權銀行中某大行總部給出這樣壹份評論:
“當時地方政府提出救賽維就是救銀行”,結果壹路給予賽維輸血的銀行卻成了冤大頭。
現在,在12家債僅銀行強烈反對之下,江西新余中級法院選擇通過強裁通過賽維旗下三家公司的重整計劃,6.62%的清償率幾乎讓銀行271億元貸款血本無歸。開這樣壹個先例,很可能會開啟企業通過“合法”手段惡意逃廢債的潘多拉魔盒。
賽維重整方案之前就引發了各方強烈爭議,其清償率遠低於無錫尚德的31.55%和*ST超日的20%,被質疑明為重整實為破清算,因此兩次投票都遭遇債僅銀行強烈反對。
但最終,強裁大招讓銀行幾乎無力回天:法院裁定是公司破產重整的最後壹道程序,如果債權方只是對裁定內容不滿,無法提起重新裁定程序。
賽維重整方案強裁的背後令人深思,多家銀行接連向江西賽維註入貸款,不乏當時地方政府的政策要求。金融業雖應服務於實體經濟的發展,但是如此清償結果造成銀行250多億的虧損又該誰來買單?地方政府曾在其中扮演“救世主”角色,如今是否也應該承擔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