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於2012年2月18日晚間宣布,從2月24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這是自2011年12月5日,央行三年來首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之後的第二次下調。調整後,我國大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為20.5%,中小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為17%。
“此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意在緩解銀行體系流動性偏緊的局面。”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說。
央行最新統計顯示,1月份人民幣存款減少8000億元,同比多減7800億元,銀行體系流動性吃緊,壹些中小銀行“無米下炊”,甚至面臨無錢可貸的窘境。
“此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能釋放出4000億元左右資金,有利於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合適的貨幣環境。”連平說,2012年中國經濟增長存在下行壓力,1月份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PMI)為50.5%,環比上升0.2個百分點,為連續第二個月回升,但PMI反彈力度較弱,總體低於近年來平均水平,反映出中國經濟景氣度仍較低的現實。
“此次下調,正式確認存款準備金率進入了下調周期。”連平說,“我們預計今年存準率將下調2—4次。如果2月份外匯占款增長繼續放緩、新增貸款難以回升,那麽3月份仍可能下調存準率。”
2014年6月9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2014年6月16日起,對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壹定比例的商業銀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調過準備金率的機構)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此次定向降準覆蓋了大約2/3的城商行、80%的非縣域農商行和90%的非縣域農合行。定向降準將促進商業銀行將更多資金配置到實體經濟。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有針對性地對金融機構實施定向降準,以進壹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結構調整。(1)對“三農”貸款占比達到定向降準標準的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2)對“三農”或小微企業貸款達到定向降準標準的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3)降低財務公司存款準備金率3個百分點,進壹步鼓勵其發揮好提高企業資金運用效率的作用。
同時,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壹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壹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85%;壹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中國人民銀行2016年2月29日宣布,自3月1日起,普遍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