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式儲蓄國債是針對個人投資者的儲蓄資金發行的,不能上市流通。其資金長期穩定,但難以承擔利率變動的風險。因此,在電子式儲蓄國債的品種設計中,充分考慮了投資者清算的要求,給出了更為便捷的清算方式。主要變現方式有:質押貸款、提前還款、終止投資。此外,電子式儲蓄國債作為非流通國債,還考慮了非交易條件下的債權轉讓。
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是指商業銀行以電子儲蓄國債為質押,代理電子儲蓄國債業務的小額貸款業務。質押貸款應凍結電子式儲蓄國債的債權。貸款到期不能償還時,商業銀行有權依照法定程序拍賣質押債權,由此產生的債權轉讓按非交易轉讓程序辦理。如果投資人對資金的需求是比較短期的,那麽相比其他變現方式,質押貸款方式應該優先考慮投資人。
質押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
應付貸款利息(元)=質押國債面額×每筆貸款金額不超過質押國債面額的比例(%)×貸款利率(%) 12×月。
到期還款按整月單利計算,壹次還本付息;逾期的,按照罰息計算應付本息;利息按照提前還款的實際天數計算。例如:
假設電子儲蓄國債於2006年4月1日發行,期限5年,固定利率3.81%。有人用活期儲蓄存款買了100 000元的國債。2006年6月65438+2月1,有人急需資金1年。他在申請兩次質押貸款,每次半年,和直接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1年之間,選擇了更好的方案。2006年人民幣短期貸款6個月以內(含6個月)利率為5.22%,1~12個月年利率為5.58%。每筆貸款金額不超過質押國債面額的比例按憑證式國債90%計算。然後:
如果在銀行辦理兩次質押貸款,每次半年,應付貸款利息= 100000×90%×(5.22%/12)×6 = 2349元;1年* * *需要支付利息4698元。而且在質押期間,國債利息每天支付給持有人壹次。因此,債務利息的收入(3,865,438+00元)可以抵消部分貸款利息支出。
如果直接申請信用貸款1年,貸款利息費用為100000×90%×5.58% = 5022元,比質押貸款利息多324元。所以,這個人選擇了質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