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1 2009年第四季度,某城市商業銀行的經濟業務如下:
(1)取得貸款業務利息收入600萬元;支付單位和個人存款利息654.38+0萬元;
(2)轉讓公司債券收入65,438+065,438+0萬元,債券購買價900萬元;
(3)取得金融服務手續費收入654.38+0.5萬元;
(四)吸收居民存款500萬元。計算第四季度銀行應繳納的營業稅。
分析: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貸款業務屬於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利息收入全額為營業額;債券等金融商品的成交量是賣價減去買價的余額;提供金融服務,以金融服務費為營業額;銀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屬於營業稅範圍,不征收營業稅。金融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
(1)貸款業務應納營業稅=營業額×適用稅率=600×5%=30(萬元)
(2)債券轉讓應納營業稅=營業額×使用稅稅率=(1100-900)×5% = 10(萬元)
(3)手續費應納營業稅=營業額×適用稅率=15×5%=0.75(萬元)
第四季度銀行應繳納的營業稅=30+10+0.75=40.75(萬元)。
例2 2009年7月某郵局發生如下經濟業務:寄信收入9萬元;電話和電傳收入3萬元;銷售電信商品收入4萬元;報紙發行收入5萬元;賣郵政用品的收入是兩萬元。計算7月份郵局應繳納的營業稅。
解析:(1)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應征收增值稅,而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品、電信用品、郵政用品和報刊應征收營業稅而不是征收增值稅。郵電通信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3%。
(2)該郵局7月應繳納的營業稅=營業額×適用稅率=(9+3+4+5+2)×3% = 0.69(萬元)。
例3 2009年6月,11,某音樂茶座門票收入2萬元,餐桌費、點歌費5萬元,茶葉、酒水、鮮花、零食收入1.2萬元。工資支出654.38+0.8萬元,水電費、煙酒外包支出3.6萬元。據了解,當地政府規定的娛樂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20%。計算這家音樂茶座6月份165438+10月份應繳納的營業稅。
解析:(1)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娛樂業營業稅是指經營娛樂業向顧客收取的各種費用,包括經營娛樂業收取的門票費、餐桌費、點歌費、煙酒、酒水、茶葉、鮮花、小吃等費用。員工的工資支出、水電費和購買商品的費用不得扣除。
(2)本音樂茶座當月應納營業稅11 =營業額×適用稅率=(2+5+12)×20% = 3.8(萬元)。
例4 2009年2月,A市的壹家國際旅行社組織了A和b兩次假日旅遊。
1,A團是36人組成的國內旅遊團。旅行社收費標準為每人4500元(人民幣,下同)。
旅遊期間,旅行社支付了1600元的交通費、400元的住宿費、300元的餐費、600元的公園門票費等。
2.B組是壹個30人的海外旅遊團。旅行社收取了每人6800元的費用,旅行團由當地的海外WT旅遊公司接手,該公司負責安排出國遊。旅行社根據協議向境外WT旅遊公司支付的旅遊費用折合人民幣144000元。
計算旅行社2月份應繳納的營業稅。
分析:(1)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我國旅行社應繳納的營業稅營業額不是以所有收取的費用為基礎,而是以所有收取的費用減去為遊客支付給其他單位的相關費用後的余額為基礎。旅行社組織旅遊團出國旅遊,由其他旅行社接團的,以全部旅遊費用減去支付給該旅行社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旅遊業適用的流轉稅稅率為5%。
(2)旅行社2月份應繳納的營業稅65438+=營業額×適用稅率=【(4500-1600-400-300-600)×36+(6800×30-144000)】×5%。
例5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和物業租賃業務,2009年6月5438+2月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出售10套普通住宅,總面積1250平方米,每平方米價格為12000元;
2.出售3套精裝修高檔公寓,總面積540平方米,每平方米價格2萬元,其中:毛坯房每平方米1.8萬元,裝修費每平方米2000元;
3.租用辦公樓1.02萬平方米,取得租金收入6萬元;
據知,銷售不動產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租用辦公樓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計算房地產公司6月5438+2月應繳納的營業稅。
分析: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銷售精裝修高檔公寓的裝修費應計入營業額;出租辦公樓按“服務業”稅目征稅。
(1)銷售住宅應納營業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1250 × 12000 × 5% = 75萬(元)
(2)銷售公寓應納營業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540× 2萬× 5% = 54萬元。
(3)租用辦公樓應納營業稅=營業額×適用稅率= 6萬×5% = 3000元。
(4)房地產公司2月份應繳納的營業稅12 = 750000+540000+3000 = 1293000(元)。
例6(2009年)某溫泉度假酒店是壹家集餐飲、住宿、娛樂為壹體的綜合性餐飲企業。酒店設有餐飲部、客房部、娛樂部等業務部門,各業務部門的業務獨立核算。2008年6月,酒店獲得了以下收入:
(1)餐飲收入為1.5萬元;
(2)住宿收入86萬元;
(三)出租商業用房租金收入9萬元;
(4)卡拉ok門票收入654.38+0.7萬元,點歌費收入6萬元,餐桌費收入23萬元,煙酒飲料費收入765.438+0.0萬元。
已知服務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娛樂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20%。要求:(1)計算本酒店當月餐飲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2)計算酒店當月住宿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3)計算本酒店當月租金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4)計算酒店當月娛樂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答:(1)當月餐飲收入應納營業稅=150×5%=7.5(萬元)。
(2)當月住宿收入應納營業稅=86×5%=4.3(萬元)
(3)當月租金收入應納營業稅=9×5%=0.45(萬元)。
(4)當月娛樂收入應納營業稅=(17+6+23+71)×20% = 23.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