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限價房條件
1、申請人具有當地城鎮戶籍,已婚(離異滿1年)或者年滿26周歲的單身,並在本地工作、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縣(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1.5倍以下,家庭總資產低於45萬元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轉讓過住房及其他房屋超過1年的,視為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且家庭總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對已享受廉租住房、公***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
二、限價房和經濟實用房區別
1、保障對象不同
①經濟適用房的保障對象為當地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並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銜接
②限價商品房的保障對象為當地城鎮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
2、保障對象戶籍要求不同
①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人應具有某某市的戶口
②限價商品房的申請人應具有某某市居民戶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證的家庭和人員
3、土地來源不同
①經濟適用房的土地為劃撥方式取得
②限價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為出讓
4、銷售價格確定方式不同
①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是在開發企業辦理銷售(預售)許可證之前,由物價部門確定
②限價商品房的銷售價格是在開發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掛文件中確定
5、銷售價格不同
經濟適用房因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讓金)以及開發商利潤受限制(3%),它的銷售價格低於限價商品房
6、準購面積標準不同
①經濟適用房在購買資格審批時,會根據家庭人口確定核準購房建築面積
②限價商品房沒有準購面積
7、退出條件不同
①在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之日起5年內,兩類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壹樣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繼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
②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之日起5年後,經濟適用房在按照政府規定取得完全產權前,仍然不允許發生前述行為。而限價商品房在5年後,按照普通商品房對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繼承,但出售後,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擴展資料:
限價房申請流程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到居住地的區房管局登記填表並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2、材料審核
經各區房管部門初審並經市房管局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批準其購房資格
3、購房
經各部門對其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後,申請人就可按照確定的選房順序到限價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如果申請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參與選房或選房後沒有在規定時限內簽訂購房合同的,便被視為自願放棄購買資格
申請人選房後放棄購房的,取消其本次購房資格,今後如需購房應重新提出申請。符合限價房申購條件的申請人只能購買壹套限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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