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原文: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為進壹步貫徹落實國家“房住不炒”政策和“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建建[2010]179號)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對業務規範進行了梳理,調整了部分貸款政策,簡化了貸款流程,經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上報
壹是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嚴格執行《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JJ[2010]179號)中“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支付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規定。取消借款人“同壹戶籍”家庭成員購房也可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政策。
2.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JJ[2065 438+04]148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根據規定,我中心通過核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家庭住房交易備案、產權登記等信息,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第二,精簡貸款流程和材料。
* *同壹借款人的收入確認:* *收入確認對於與借款人共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並且對未隨借款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人員按社保繳存基數確認收入(員工可下載蘇萌辦、內蒙12333等手機APP查詢個人社保繳納信息並在我中心打印),不再需要員工單獨提供工資流水和工資單。
三。以上政策自2020年8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