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了貸款,征信上有記錄錢還沒放
據了解,征信上擔保人代還記錄,指借款人在貸款時由個人或者擔保公司提供連帶擔保責任,來給借款人做擔保貸款的,則擔保人相當於第二還款人,在借款人無法如期償還貸款時,需要為其還款,還款成功後就會在征信上記錄D,意思是擔保人代還。
擔保人代還後,借款人的債主就由貸款機構變成擔保人了,因為欠擔保人的錢沒有還清,也算是壹條比較嚴重的不良記錄,想要消除這種記錄,就需要給擔保人還款,還清欠款後擔保人可以向央行征信提出修改征信,征信記錄上會顯示“代償金額XXXX元,余額0元”,說明貸款已經還清了,不良記錄保留5年就會消除。
如果借款人壹直不給擔保人還款,擔保人是有權利向借款人追債的,可以直接去借款人讓其還款,判決後會讓借款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款,要是有能力不還款的,擔保人可以向申請強制執行,要是拒不執行,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後果是很嚴重的。
總之,征信上擔保人貸款記錄,只有還清欠擔保人的債務後才有機會消除,否則就用永遠保留,借款人想要申請信用卡、貸款,都有可能會被拒絕的
擔保人有銀行貸款可以擔保嗎?
擔保人有銀行貸款不影響他對外提供擔保,銀行考察壹個人的對外擔保能力主要是看他的凈資產。歲然如果貸了款,負債就多了,有可能影響到凈資產。
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也是可以給別人做擔保的,因為能否做保證是由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來決定的,不是自己有貸款就做不了擔保人的。只要保證人的償債能力和征信情況通過了貸款銀行或貸款機構的審核,即使該保證人有貸款,也是具備替別人擔保的資格的。
擔保人: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擔保人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壹條
未經擔保人同意轉移債務的法律後果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及其順位的處分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範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四百三十五條
質權的放棄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出質,質權人放棄該質權的,其他擔保人在質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範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擔保人名下有貸款可以擔保嗎
做銀行貸款擔保人期間,擔保人還可以貸款。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壹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給他人貸款做擔保人的,所擔保的額度也視同負債。建議持身份證和貸款人的還款計劃表到中心貸款部門計算是否能夠申請。
關於擔保人有過貸款和做過擔保人算不算有貸款記錄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妳從中找到妳需要的信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