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購房產為鄭州市新建合規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房地產項目為受托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準入項目,已在管理中心備案;
2、符合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條件;
3.本人及配偶無未償還的個人住房貸款或其他大額債務;
4.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5.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組合貸款的申請對象
凡符合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貸款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信用良好,經濟收入穩定,具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且已按規定比例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職工,均可申請組合貸款。
組合貸款1的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貸款金額
組合貸款最高額度70萬元,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產總價的70%(第二套住房40%,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不低於5萬元。
2.貸款期限
組合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應該相同。其中,男性借款人年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60周歲,女性借款人年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55周歲。
3.貸款利率
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貸款現行利率分別對組合貸款執行,根據相關政策浮動。當國家利率調整時,剩余期限的利率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規則進行調整。
4.還款方式
借款人可選擇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遞減法逐月償還貸款本息。其中,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應該是相同的。
組合貸款處理流程
1.借款人持申請材料先後向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提出申請。
2.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分別到受托銀行和管理中心辦理貸款手續。
3.借款人應持相關資料到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擔保、房屋抵押等手續。
4.借款人在貸款日的第二個月開始償還組合貸款本息,並根據擔保公司的通知領取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文本。
辦理組合貸款所需的材料
申請組合貸款所需材料項目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相同。除4份采購合同外,其他材料各提供3份。具體要求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網站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