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如下:申請辦理“住改商”證明程序要求
辦理程序
申請人持申請地房產證和租賃合同原件到申請地所在的村(居)會填寫申請“住改商”證明備案表(見附件1,備案表由村居委會保管),經村(居)委會確認申請地為臨街首層後領取公告樣式(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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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申請地的利害關系人出入口處張貼書面公告,張貼公告後申請人拍照證明,照片上要顯示張貼公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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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將公告照片、公告各壹份提交申請地村(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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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間申請地村(居)委會就利害關系人提出的意見做好書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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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滿後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申請地村(居)委會查詢是否符合審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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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內業主未提出反對意見,即認為全體利害關系人同意該申請,由村(居)委會出具“住改商”證明(見附件3)
公告期間只要有業主提出反對意見,即認為全體利害關系人不同意該申請,村(居)委會不予出具“住改商”證明
註意事項
1、公告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為申請地村(居)委會,申請地村(居)委會應向申請人提供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2、公告時間為自公告張貼之日起七日;
3、公告期間申請地村(居)委會應監督申請人是否在申請地的利害關系人出入口處張貼公告;
4、申請人憑村(居)委會出具的“住改商”證明和辦理工商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到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工商部門根據“住改商”證明中的經營範圍核準,申請人實際經營範圍應與擬從事經營範圍相符;
5、同壹申請地變更經營者、經營範圍應重新辦理“住改商”證明申請。
附件1
申請辦理“住改商”證明備案表
申請人: 聯系電話:
申請地址:
擬從事經營範圍:
村(居)委會初審意見:申請地為臨街首層,擬同意辦理申請公告。
公告張貼時間:
公告張貼地點:
利害關系人意見:
申請結果:
附件2
公 告
本人XXX現擬在江門市蓬江區XXX路XXX號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現申請在上述住宅經營XXXXXX,自公告張貼之日起七日內利害關系人無任何意見即視為同意該申請,如利害關系人有不同意見可向XXX村(居)委會反映(聯系電話:XXXXXXX,聯系人:XXX)。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