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以子女的名義買房。
根據中國民法通則,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時,止於死亡時。因此,兒童無論年齡和健康狀況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權利的人,可以依法成為房屋的所有者。
為未成年子女買房需要父母代理。
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並不意味著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按年齡分為三種,即18歲以上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0歲以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10歲以下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動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由於購買房屋涉及的標的物數量巨大,且屬於重大民事活動,因此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進行。
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買房的具體程序。它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在壹次性付款的情況下,父母代表孩子選擇房子,然後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戶口本,孩子和監護人的印章,與開發商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在買方和簽署地點壹欄中寫上孩子的名字,並在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地方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樣,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
(2)在選擇抵押貸款的情況下:由於向銀行申請貸款不僅要求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還要求申請人具有相對穩定的職業和高收入,只有這樣才能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而且孩子沒有收入,所以不能做貸款申請人。許多銀行不受理房屋唯壹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抵押貸款申請,申請住房貸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親、母親甚至父母和其他法定代理人共同申請。父親或母親及其子女應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父親或母親將作為貸款申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同時需要辦理三個公證:監護關系公證、房產份額公證(如果給孩子買房,可以約定孩子房產份額為99%,父母份額可以約定為1%)、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承諾書公證。上述公證主要是為了證明父母為子女買房是完全自願的,並確保父母向銀行支付抵押貸款。以上手續審核通過後,就可以貸款給孩子買房了。
父母為子女辦理產權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由其父母作為監護人代理,須提交監護人關系身份證明、被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證明法定監護關系的戶口本。此外,還需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關於門牌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房屋預售的提交,現房買賣的無需提交)、房屋登記表、戶型圖、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房屋)、契稅繳納或減免稅證明。這樣,房產就可以登記在孩子名下。
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房的好處如下:
1.父母會把買的房子免費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也就是子女的房子。未來,他們將無需“過戶”,這可以節省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登記費等費用。
2.妳不必繳納遺產稅。雖然目前中國還沒有征收遺產稅,但如果子女本身就是房屋的所有人,當然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即使將來征收遺產稅,也不會對孩子們產生任何影響。
3.婚前子女的個人財產。
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有很多麻煩。
1.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仍在家庭名下。
新政規定,第二套住房以家庭為單位認定(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的房產仍歸家庭所有。在這種情況下,陳女士的女兒還未成年,所以購買屬於第二套房。如果妳是成年子女,名下沒有房產,買房可以算是首套貸款。
2.出售“兒童房”的程序很麻煩。
律師提醒,買賣“兒童房”容易引發法律糾紛,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父母作為監護人,不能隨意處置子女的財產。需要提供監護人簽署的保證書,以確保他有資格擔任監護人,並確保出售財產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並且保證書必須經過公證處的公證。
去房管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相關手續時,還需要提交未成年人的戶口本或出生證明以及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此外,父母出售房產的全部收益應當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否則,將來壹旦孩子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父母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3.離婚容易引起財產歸屬糾紛。
離婚後,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的房產的歸屬問題經常引發法律糾紛。如果雙方協商認為該房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那麽該房產應屬於負責撫養子女的壹方並與其共同生活。
4.父母很難收回他們的房子。
如果子女長大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收回房屋將存在很大的法律障礙。實際上,孩子長大後已經把父母趕出了家門。
特別說明:雖然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可能會起到逃避未來征收的遺產稅的作用,但這樣做也會使父母遇到以下問題:
1.對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處置有嚴格限制。從孩子成為主人到成年需要幾年時間。在此期間,子女處置財產的權利應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行使。這時,處置不動產就會涉及到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父母作為監護人,除非是為了子女的利益,否則不得處分子女的財產。因此,當父母需要出售或抵押房產以獲得資金時,除非父母承諾將獲得的資金用於子女的學業、留學、醫療等事項,並辦理公證手續,否則登記機關將不予辦理過戶或抵押登記手續。對於父母來說,買房容易賣房難。
2.子女成年後,父母無權處置自己的財產。當年幼的孩子坐擁數百萬的財產時,他們很容易享受沒有自己努力的成功。孩子不僅不壹定理解父母對拳擊的熱愛,還可能因為他們滋生的優越感而削弱他們努力的意誌。子女長大後,父母想要出售、捐贈或抵押房產,只有當子女委托他們時,父母才有權處理。壹旦子女依靠財產權對父母不孝,他們的父母將更加困擾。
3.以孩子的名義買房來逃避債務是不可行的。根據法律規定,家族企業的債務應由家族財產承擔。家庭共同財產不僅指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以子女名義購買的財產。因此,孩子名下的財產不能起到避免家庭債務的作用。
綜上所述,是否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房需要父母慎重考慮和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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