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市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處理程序:
1,申請人到貸款銀行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登記並打印貸款憑證;
2.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其承辦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銀行服務網點申請簽訂商業貸款月還款協議;
3.每月9日前,各商業銀行應向管理中心提供各借款人上月的還款信息;
4.管理中心收到商業銀行提供的借款人還款信息後,每月15前將相應金額從申請人的存款賬戶劃入員工登記的還貸賬戶。
提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及結婚證原件;
2.貸款還款賬戶憑證(還款存折或還款卡);
3、貸款銀行出具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登記證明;
4、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能反映借款人具體貸款信息的個人信用報告(詳細版);
5.相關文件規定的和管理中心要求核實的其他材料。
第二,櫃臺逐年劃還款。
適用範圍:本市不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本地和異地)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省公積金、鐵路、省監獄、華東石油局等)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處理程序:
1.申請人到貸款銀行(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查詢並出具壹年內歸還個人住房貸款的還款明細和貸款證明(註明貸款銀行名稱和換證銀行編號);在人民銀行打印能反映貸款信息的個人信用報告(詳細版);
2.證明材料經單位核實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由單位填寫《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加蓋單位預留印章;
3.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承辦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銀行服務網點申請辦理櫃面支取還貸業務;
4、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審核相關證明材料、明細和提取金額;符合條件的,辦理提款手續,將相應的提款金額從申請人的存款賬戶劃入員工登記的還貸賬戶(還款存折或還款卡)。
提供材料:
1.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
(2)貸款還款賬戶憑證(即還款存折或還款卡);
(3)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能夠反映具體貸款信息的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詳細版);
(4)貸款銀行出具的壹年內還款明細;
(五)相關文件規定及管理中心要求核實的其他材料。
2、歸還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
(2)貸款還款賬戶憑證(即還款存折或還款卡);
(3)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4)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證明;
(5)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貸款銀行)出具的壹年內還款明細;
(6)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期繳存明細;
(七)相關文件規定及管理中心要求核實的其他材料。
三、櫃臺提取壹次性還款或委托逐年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逐月還款。
適用性:買房壹年內可以提取公積金還貸。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