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壹人貸款);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4、具有壹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問題二
公積金貸款利率4.5%(5年以上),商貸利率6.55%,明顯優惠。
問題三。
3.如果能用當然要用,(如額度不夠,就辦理組合貸款)。
已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組合貸款,貸款後繼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均可以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提取額不超過當年的應還本息總和。
不然無法使用。
問題四, 如何申請:
如何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準備以下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單位出具的未婚或離婚未再婚證明等);
2、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材料(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等);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4、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議(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規劃部門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同填寫好的借款申請審批表;
6、要有不低於總房價20%的房款(首付款)收據(購買私產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於總房款30%的自籌資金證明)。
貸款程序
第壹步:申請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在售房單位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按表填寫並準備相關材料,確定貸款金額、年限;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憑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到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
3、購買具有完全產權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長房置換擔保有限公司或者寶利偉業擔保公司辦理申請。
第二步:審核
售房單位或擔保公司將借款人資料連同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等材料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第三步:簽訂貸款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後,通知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四步:擔保
1、購買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的開發商所建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辦理抵押手續前由開發商為借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2、購買有產權證、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和土地局的抵押科辦理抵押登記,帶相關手續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和土地局辦理房屋他項權證、土地他項權證;
3、購買有產權證、無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步:銀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中心向委托銀行發出《準予放款決定書》,通知銀行放款。
第六步:還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還款額的約定,按月向銀行還款。還款日為每月20日,首次還款客戶存入兩個月的還款額,或持身份證到中心打印還款計劃書,以防出現違約記錄。
借款職工在同售、建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或協議後,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由售、建房單位代理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符合貸款條件的,填寫申請表和借款合同,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後,由中心委托的貸款銀行放款。
購買商品房、集資建房等,借款職工在同售建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或協議後,由售建房單位代為辦理;
購買二手房的若雙證齊全,可到中心保全處辦理(只有產權證,無土地證的或者雙證齊全的)可以通過以下擔保公司辦理:保利偉業(電話:88986597),長房置換(電話:88945911);購買二手房的若雙證齊全,可到中心保全處辦理(地址:同誌街698號4樓右手第二間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