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還款分為委托月還貸和委托年還貸兩種方式。受委托申請人不得同時申請委托月還貸和委托年還貸。濟寧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業務具體辦理方式如下:
壹、委托每月還貸。
委托按月還款是指借款人或* * *委托公積金中心隨借款人按月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直接沖抵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本息的行為。
(1)申請條件
1.委托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狀態;
2.委托申請人未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的;
3.受委托申請人信用良好,申請每月還貸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未逾期;
4.申請按月還貸時,受委托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合計應大於未來6個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本息合計,受委托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合計應大於當期月還款本息;
5.委托申請人在公積金中心同壹機構存貸款住房公積金。
(2)轉移時間
還款方式為固定還款日的,轉賬時間為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按日還款的,轉賬時間為正常還款日(遇節假日順延)。
二、委托按年還款。
委托年還款是指借款人或* * *委托公積金中心隨借款人每年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轉入指定賬戶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行為。
(1)申請條件
1.受委托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狀態正常,未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
2.受委托的申請人信用良好。申請委托年還貸業務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未逾期,且申請前12個月內累計逾期不超過3次。
(2)轉移時間
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雙方簽訂的《委托支取還貸協議》約定的時間劃轉資金。
三、業務申請時間
委托貸款還款業務可以在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直接申請,也可以在還款期內申請。
四。業務處理程序
(1)委托申請人攜帶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委托還貸申請表。
(二)符合辦理條件的,公積金中心與受委托申請人簽訂《委托支取還款協議》,確立委托支取還款關系。簽訂《委托貸款還款協議》的委托申請人是委托貸款還款業務的委托人。
(三)《委托貸款還款協議》生效後,公積金中心按協議進行資金劃轉。
動詞 (verb的縮寫)轉賬金額
通過委托方式轉移還貸業務後,客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應當保留不低於50元的存儲余額。委托按月還款的,月減少額等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本息;委托貸款按年償還,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未來12個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償還本息,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總額。
第六,轉移順序
委托還貸協議中應明確客戶順序。第壹委托人作為資金轉移的第壹人,每月從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轉出資金,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部分按照《委托貸款還款協議》確定的客戶順序依次轉讓。
七。業務變化
委托期間,委托人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單位、婚姻狀況、聯系方式、住房公積金繳存等情況發生變化,影響委托貸款還款業務的,應當及時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委托貸款還款變更手續。因委托人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而產生的壹切後果由委托人承擔。
八。業務終止
客戶需要終止委托貸款還款業務的,應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終止手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委托貸款還款業務自動終止: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已還清;
2.按月委托還款的,1年內客戶住房公積金累計拖欠6個月以上;客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總余額低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本息的;
3.按年委托還款的,1年內客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3次以上;
4.委托人未履行《委托還款協議》的約定事項。
註意事項:
1.擁有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並後需要辦理委托提取和貸款償還手續;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信息不完整,應當補充完善賬戶信息。
2.委托還貸期間,委托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註銷、轉移、提供擔保等業務時,應當先辦理委托還貸終止手續。
3.委托還貸業務終止後貸款未還清的,借款人應及時主動在其賬戶中留存足夠的資金用於還貸,並通過貸款承辦銀行繼續扣款還款。
4.委托貸款還款業務終止後,借款人或* * *再次符合委托貸款還款條件時,可重新申請委托貸款還款業務。
5.因政策原因需要暫停每月或每年還貸業務的,公積金中心將采取通知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