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表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住房抵押”和“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養老保險,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享有抵押權人對房屋的統壹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並按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有權對抵押財產進行處置,處置所得將首先用於支付養老保險的相關費用。
截至目前,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運行平穩。但近年來,雖然很多保險公司都有資質,但真正開展業務的只有幸福人壽。截至2065438+2009年4月底,幸福人壽推出的產品“幸福之家賴寶養老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已累計覆蓋194張保單(133戶),其中京滬穗三地保單數量較多。據統計,該保險產品平均每戶每月領取養老金8000元,根據不同區域房地產價格,每戶每月最高領取3萬元,最低領取2000元。
幸福人壽相關人士指出,目前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進展緩慢,其問題主要在於需求疲軟、供給不足、制度交易環境不成熟。比如養老金的領取沒有考慮通貨膨脹,除了傳統的長壽風險和利率風險,還有房價波動和現金流動性的風險,給保險公司帶來很大的挑戰,需要政府更多的關註和支持。
朱認為,在目前的模式下,老年人領取的養老金是固定的,但其身故後財產的變現價值可能小於積累的養老金,由此產生的資金缺口將由保險公司單獨承擔。同時,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不發達,降低了資產的流動性,影響了保險公司等金融主體參與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積極性。
朱建議,應進壹步完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應該鼓勵產品創新,允許多樣化、差異化的產品存在,增加有增值、共有房源的新產品。可以提供“養老保險+養老服務”,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和長期護理保險。另外,可以借鑒國外現有的養老保險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