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官網後,壹個針對不同生源地學生的網上助學貸款系統,點擊左側信息修改選擇助學貸款其他信息欄,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變更原因。
填寫變更原因後,點擊右下方提交。
個人信息更改:
(1)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為不可變項。如有錯誤,須聯系縣助學金管理中心進行更改。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信息,在入學前填寫和變更性別、民族、戶籍性質、畢業中學、戶籍地址等項目。
(2)通信信息
此列是可變的。聯系電話可以填寫家庭電話號碼,學生可以填寫最新的手機號碼。其他郵政編碼、電子郵件地址、QQ號碼、其他即時通訊和郵寄地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更改。
(3)學校出勤信息
大學名稱、學校類型、入學年份、修業年限和畢業日期是不可改變的項目。如果信息有誤,必須聯系縣助學金管理中心進行更改。
如果學生需要辦理延長研究生學習優惠的手續(在繼續學習期間,可以給予財政優惠,不需要個人支付利息)。
由學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到縣資助管理中心辦理學籍信息變更和還款計劃變更手續。
其他信息中“院系名稱”和“專業名稱”需填寫學院(系)和專業的全稱,不填簡稱。“學歷”和“專業類別”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更。
“學生證”需要10的學生證。
(4)家庭信息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家庭電話”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填寫和變更。
(5)就業信息
被錄用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工作單位”、“單位性質”、“郵政編碼”、“單位電話”、“單位地址”等信息;如果學生考上研究生,不填寫就業信息,聯系縣資助管理中心變更就學信息;學生未找到工作單位的,按家庭信息填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