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學生在讀期間,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明顯改善,或獲得了其他較大額度的資助、捐助,不需要繼續貸款時,借款學生應按銀行相關規定,通過經辦縣級學生資助機構或經辦高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的終止貸款發放申請。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生源地貸款不續貸了會怎麽樣
生源地貸款是沒有強制要求得續貸的,所以要不要續貸還是看學生的意願,如果學生不去續貸當年是不會發放貸款的,需要自己籌錢交學費和生活費等,其他是不會有什麽影響的。
要是不打算續貸,學生就不用在學生在線系統提交續貸申請了,壹旦超過時間沒有續貸的,就會默認自動放棄本年度的助學貸款了。
不續貸了要馬上還貸款嗎生源地貸款不續貸了是不會讓馬上還貸款的,之前辦理的貸款從確認畢業後才開始還款的。因為生源地貸款有5年本金寬限期,即畢業後的第壹年到第五年,期間只要償還貸款利息,從第六年起再償還利息和貸款本金。
學生畢業當年的9月1日起開始計算利息,每年12月20號為還款日。如果學生在9月1就把生源地貸款結清,則只需要還貸款本金即可,不用再還利息了。若是正常還款,未能在還款日還清,就會視為逾期,不但會產生逾期費用,還會影響個人信用。
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程序是什麽(1)學生本人向培養單位有關部門提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資料。
(2)培養單位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3)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培養單位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培養單位將組織學生填寫、簽訂貸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培養單位應將學生申請或貸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如何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壹般實行壹次申請 ,壹次發放,每個學年申請壹個學年的助學貸款。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壹般實行壹次申請、壹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壹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壹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壹次性發放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