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建造、翻建或者大修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需求的,可以申請壹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到期支付翻建、翻建、大修住房費用;
3.用於租房。在壹些城市,公積金可以用來租房。如果月租金支出超過公積金繳存人家庭收入的壹定比例,那麽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支付住房租金;
4、用於治療重大疾病。如果公積金繳納人的家庭成員不幸患有嚴重疾病,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幫助減輕負擔。
5.如果公積金的繳納人退休、退職、出國定居等。,他可以申請壹次性提取公積金。對於退休人員來說,壹次性提取公積金是壹筆可觀的養老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具有保障、互助、長期的特點,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有房屋或支付租金。
2065438年7月1日起,全國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全國操作規程》的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
2021 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認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自即日起啟用。
存款性質
(1)保障,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更快更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每個城鎮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止,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用於職工補貼。
儲蓄的特點
壹般性
城鎮職工,不論工作單位性質、家庭收入和現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強制性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不改正的,可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福利
除了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還要為職工繳納壹定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於商業貸款;
可退回性
勞動者退休、退職,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者出國定居等。,並將已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返還給職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