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區別:
1.貸款記錄在征信報告中的顯示是不同的:申請住房貸款時只會生成壹條貸款記錄,並且這條貸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款人的征信報告中,而次貸款人的征信報告不會有這條貸款記錄。
2.資質要求不同:壹般情況下,銀行申請貸款時,會讓信用狀況好的壹方為主貸款人,另壹方為次貸款人。
3.貸款年限不同:申請按揭貸款的年限按主貸款人的年齡計算,而不是按次貸款人的年齡計算。
4.公積金用於還貸的順序不同:公積金用於還房貸時,在扣除主貸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後,才會使用二級貸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主貸方有哪些常見的誤區?
1.抵押應由壹個主貸款人承擔。不管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只要借款人參與還貸,這套房子就有借款人的壹份。所以無論如何,即使是為了夫妻和美好,夫妻也要盡量壹起還貸。這裏我要說明的是,對於夫妻來說,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壹方的名字,另壹方也可以是房屋貸款的貸款人,也就是說無論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另壹方都有資格參與還貸。以後妳讓對方幫妳還貸,對方用戶口本上沒有名字,房子不屬於他的事實,妳可以這樣反駁他。
2.主貸款人擁有大部分房屋產權。婚前買房,房子是均攤還是按份分配,其實可以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並不是主貸款人必須占有大部分房屋產權。而如果婚後買房,是否是主貸款人與房產份額無關。這套房子是夫妻共有的,產權會平分。
第三,如果不是主貸款人,離婚的時候不用還房貸。如果是婚後買房,那麽房貸就是夫妻雙方的債務,所以不管妳是不是“主貸款人”,不管妳有沒有申請過住房貸款,夫妻雙方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在房產被判決歸離婚壹方所有的情況下,作為“同壹貸款人”的壹方才能要求房屋貸款人變更,解除自己的還貸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