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
戶口遷移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是工作調動,新公司需要出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婚姻遷移,需要帶結婚證和房產證(房產證只能是自己或配偶的名字,其他無效)
帳戶遷移程序(步驟):
第壹步,拿著以上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如果要求在當地有自己的房子,還必須出示寫有自己名字或配偶名字的房產證,父母兄弟都不行)。
第二步,去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出示準生證,要求他們轉移戶籍關系。
第三步,去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遷移(最好在那裏拉壹個新的戶口本,因為戶口遷移,舊的戶口本無效),當地派出所開具遷入戶口變更聯系單。
第四步,拿著遷入變更單去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登記,這是最後壹步,切記。(如果是搬家後的集體戶口,可能不需要這壹步。)
註意:如果是買房或者遷入已婚戶,記得最後到小區居委會登記,遷入派出所也不會結束,否則某種意義上就是黑戶。如果需要出示房產證,必須是本人或配偶的,父母親屬的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