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至20年。但原則上不得超過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期間。計算公式為:貸款年限,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現年齡(壹歲)。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國家規定的優惠利率,平均比銀行房貸利率低1個百分點。其中,1-5年的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0‰,年利率3.6%;期限在5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明年年初相應利率檔次執行。
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壹般不超過20萬元。超過20萬元的由中心貸審委審批。貸款額度壹般以借款人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50%的比例確定(但還款能力較強,條件可適當放寬。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