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在增強職工購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促進常州市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根據市政府關於促進常州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要求,結合《關於調整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意見》(常公積金委20082號文)的有關規定,現就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制訂如下實施細則:
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是指在常州市購買住房,但在常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的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只要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在常州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
在常州市購買自住住房,但在常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的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三、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在常州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有人。
2、申請人須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
5、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
四、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申請材料
1、地級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夫妻雙方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壹份,中心留存,該證明格式由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
2、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憑證及最近壹年繳存明細。(原件壹份,復印件壹份,原件核對,收復印件)
3、其他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相同。
五、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流程
1、領表咨詢。貸款申請人到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營業網點咨詢、領取《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也可以通過常州住房公積金網下載。
2、開具證明。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到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辦理繳存情況證明。
3、核實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收到申請人相關資料後,通過電話、傳真、網上查詢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
4、開設賬戶。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至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網點辦理異地貸款職工繳存戶開戶手續。
5、辦理貸款。具體手續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手續相同。(櫃員內部操作時應將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職業錄入系統中的借款人資料表中的申請人職業欄)
六、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相關規定
1、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工可享受與本市職工相同貸款期限、利率、貸款額度等政策優惠。
2、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暫時不能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3、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工不能使用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務和壹次性轉賬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七、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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