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應準備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以及本人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等材料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將資料提交上去。
2、生源地助學貸款是由學生戶籍所在地的資助中心對學生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就會指導學生簽訂貸款合同,並去經辦銀行開立個人賬戶。
同時會開具借款合同回執單,學生將回執單交給學校,學校會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完成後再把回執單寄回學生戶籍所在地資助中心。而當地資助中心會整理好資料後上交給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銀行進行最終審批。
國家助學貸款則是由學校的學生資助部門負責對學生的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核查學生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認資料真實無誤後,就會交由經辦銀行進行最終審批。
3、銀行審批通過後,就會將貸款資金劃撥到借款學生在本行開立的個人賬戶裏,之後再從學生個人賬戶轉至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二、助學貸款申請註意事項:
獲貸後壹定要按時足額還款,以免以下不良信用記錄,影響將來房貸、車貸以及信用卡的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央行同期發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執行,且不上浮;借款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內,無需支付利息,但畢業之後需自己付息。
若借款學生想提前還貸,那麽只能選擇提前壹次性還清貸款,目前暫不支持提前部分還款。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四條
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同時要有同班同學或老師***兩名對其身份提供證明。
第五條
高等學校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合同,承諾離開學校後向貸款人提供工作單位和通訊方式,承諾貸款逾期壹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貸款人在就學的高等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碼,予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