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沒有借條就不還貸,起訴程序是:
1,起訴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在7日內交納訴訟費,交納費用後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將裁定不予受理。如不服駁回起訴決定,應在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將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對方,對方將在15日內回復,並通知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法院可以作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安排開庭時間
提前3天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地點和承辦人;案件的公開審理將提前3天公告。
4.開庭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出庭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
法院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簽字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者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由合議庭作出判決(裁定)。
5.句子
如同意判決,當事人將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本院法院申請執行;
如果妳不同意裁判的意見,妳需要根據情況區別對待:
裁定: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判決: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建立借貸關系,應出具借條。不打借條對債權人和債務人來說都有風險,但有時債權人會認為對方與他有關系,所以他不好意思讓對方打借條。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轉賬憑證、聊天記錄等證據要保存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