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單融資在實踐中有多種做法,為了滿足企業的需求,便利企業融資和經營,銀行也在不斷創新,不斷在倉單融資模式的基礎上拓展新的融資模式。目前國內外金融機構的倉單融資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倉單質押貸款,是制造企業或流通企業把商品存儲在倉儲公司倉庫中,倉儲公司向銀行開具倉單,銀行根據倉單向申請人提供壹定比例的貸款,倉儲公司代為監管商品。開展倉單質押業務,既解決了借款人流動資金不足的困難,同時通過倉單質押可以降低銀行發放貸款的風險,保證貸款安全,還能增加倉儲公司的倉庫服務功能,增加貨源,提高倉儲公司的經濟效益。
流程:(1)企業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按照銀行要求把貨物存放在銀行指定的倉儲公司;(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交企業交存貨物的倉單,進行質押,承諾將保證貨物的完好,並嚴格按照銀行的指令行事;(3)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4)企業實現貨物的銷售,購買方(客戶)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5)倉儲公司根據銀行的指令,向購買方移交貨物;(6)企業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
倉單質押貸款實質是存貨抵押貸款,由於銀行難以有效地監管抵押物,就需要借助第三方倉儲公司形成的倉單,以及倉儲公司提供的保管、監督、評估作用實現對企業的融資。在實踐中,以倉單質押模式為基礎,通過拓展倉儲倉單的範圍、強化倉儲公司擔保職能、以未來倉單作質押等,又可以形成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統壹授信擔保貸款和保兌倉融資模式。
2、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是在倉單質押貸款融資基本模式的基礎上,對地理位置的壹種拓展。倉儲公司根據客戶需要,或利用全國的倉儲網絡,或利用其他倉儲公司倉庫,甚至是客戶自身的倉庫,就近進行質押監管,提供倉單,企業根據倉儲公司的倉單向銀行申請借款。
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充分考慮客戶的需要,可以把需要質押的存貨等保管在方便企業生產或銷售的倉庫中,極大地降低了企業的質押成本。 保兌倉或稱買方信貸,相對於企業倉單質押業務的特點是先票後貨,即銀行在買方(客戶)交納壹定的保證金後開出承兌匯票,收票人為生產企業,生產企業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向銀行指定的倉庫發貨,貨到倉庫後轉為倉單質押。在這壹模式中,需要生產企業、經銷商、倉儲公司、銀行四方簽署“保兌倉”合作協議,經銷商根據與生產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向銀行交納壹定比率的保證金,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用於向生產企業支付貨款,由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承兌擔保,經銷商以貨物對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承兌匯票後,生產企業向保兌倉交貨,此時轉為倉單質押。
流程:(1)經銷商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支付壹定保證金;(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承兌擔保;(3)經銷商向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4)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銀行承兌匯票;(5)生產企業按照匯票要求,向倉儲公司交貨;(6)倉儲公司提貨、存倉,並向銀行簽發倉單;(7)在倉單融資期限內,經銷商向購貨方銷售貨物;(8)購貨方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歸還經銷商的質押貸款;(9)根據銀行指令,倉儲公司向購貨方移交貨物。 統壹授信的擔保模式是指銀行根據倉儲公司的規模、經營業績、運營現狀、資產負債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把壹定的貸款額度直接授權給倉儲公司,再由倉儲公司根據客戶的條件、需求等進行質押貸款和最終清算。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並直接利用信貸額度向相關企業提供靈活的質押貸款業務。銀行則基本上不參與質押貸款項目的具體運作。
統壹授信的擔保模式有利於企業更加便捷地獲得融資,減少原先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時的多個申請環節;同時也有利於銀行充分利用倉儲公司監管貨物的管理經驗,通過倉儲公司的擔保,強化銀行對質押貸款全過程監控的能力,更加靈活地開展質押貸款服務,降低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