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住房公積金的使用不僅限於買房。在租房、裝修、建房等情況下。,其實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就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另外,買房時,如果購房者因資金不足需要按揭貸款,也可以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用自己的公積金申請貸款,此時的房貸利率會相對較低。不過此時的貸款條件也更加苛刻。
浙江省公積金提取政策
1.提取條件
1)房屋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僅限自住);
2)償還抵押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3)租賃自住住房;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5)辭職(辭職);
6)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本市戶籍勞動者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
8)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發生的購房或按揭買房行為;
9)職工辭職、下崗或者單位破產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其公積金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已轉入封存戶滿3年的;
10)非本市(縣)戶籍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1)出國(出境)定居;
12)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材料
265438+2005年8月17日,浙江省公積金中心貫徹(浙[2015]18號)精神,簡化公積金提取手續。現在除了填寫提交《浙江省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審批表)外,還需要提取公積金壹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除了付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根據提取條件的不同,應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發票或統壹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和契稅完稅證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還需提供鑒定報告和購買材料發票,,
2)償還自住商業貸款本息,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及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或貸款結算憑證。
3.如果是租房,提供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原件(地稅部門開具)、所租房屋權屬證書復印件、房屋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
4)離休(退休),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本市戶籍勞動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5年未再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失業證或就業援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