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概念我就不再普及了,介紹下現在主流的三種思路:
1. 切換LPR浮動利率
核心觀點:現在是降息周期,而且發達國家都已負利率,放眼全球,低利率是趨勢。但是需要註意的是,負利率並不意味著銀行會虧錢,貸款利率會通過LPR加點等方式另外計算,或者通過收手續費等方式來獲取收益。
以 20 年期貸款為例,目前全球房貸利率最低的國家和地區是以下 10 個:日本 1.41%、芬蘭 1.48%、瑞士 1.61%、斯洛伐克 1.65%、法國 1.69%、德國 1.89%、中國臺灣 1.92%、比利時 1.94%、丹麥 1.97%、意大利 2.03%全球房貸利率邁入“負”時代,房產投資者何去何從?
/articles/102297738091.htm
而且從LPR去年8月推出以來的七次報價來看,出現很明顯的下降趨勢(5年期4.85->4.75)。
2020/02/20:1年期4.05%,5年期以上4.75%
2020/01/20: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19/12/20: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19/11/20:1年期4.15%,5年期以上4.80%
2019/10/20:1年期4.20%,5年期以上4.85%
2019/09/20:1年期4.20%,5年期以上4.85%
2019/08/20:1年期4.25%,5年期以上4.85%
另外,近期買房的,由於調控政策,基本都是利率上浮了,雖說房住不炒,但是最終目的是穩房價,也不會加息讓房價下跌,畢竟強綁定房地產整個產業鏈的經濟已經傷不起,因此選浮動短期內享受LPR降低的福利沒毛病。
2. 保持固定利率
這個觀點的核心在於:制定LPR就是為了與基準利率脫鉤,現在是降息周期沒錯,基準利率降了,LPR脫鉤,就是為了不讓降息影響房價,導致降息又引發房價上漲的後果。簡單來說,息可以降,房奴不能享受。
LPR是市場化的,就算考慮到宏觀因素,短期內商業銀行也需要降低LPR,但是縱觀我國歷史上的貸款利率,雖然長期看低,但是短期內還是會出現上升與反復(如2004-2008,2010-2014),選了LPR,妳還不壹定光享受到下降的快樂,可能也有上升的痛苦。
來源:ceicdata
再看房貸利率:
來源:caiguu
可以看到,房貸利率壹直是波動中下降,從趨勢上看,近期也算是又壹個波谷了,但是這兩年大家也看到了,降息壓力很大,再降2-3年,是不是該開始進入下壹個波峰了?
簡單來說,LPR可以壹直降,但是不排除以後會針對五年以上的貸款(這部分大比例是房貸)單獨調整,相當於作為政策加點。而針對實業的貸款或者個人消費貸,則普遍在五年以下。這樣既可以達到降低利率放水、扶持實業、刺激消費的作用,又可以控制房價上漲。
3. 先觀望幾個月再做決定
反正8月31日才截止,只要是不超過這個時間點,並且我自己的貸款時間還沒到,我就不著急選,先觀望下。
這裏解釋下貸款時間的影響,這涉及到妳選LPR後重定價方式的選擇,目前有兩種:
1)按年對月對日
2)每年1月1日
今天是3月1日,假設妳的貸款日期是某年2月28日,那麽如果妳選1),那就是2021年2月28日才能調整了,今年內都維持現狀不變,如果妳選1月1日,那就是2021年1月1日調整。
如果妳是3月以後貸款的,那選1)的話,到今年的那壹天就可以調整了,選2)到2021年1月1日。所以如果妳貸款日期快到了的話,是要趕緊做決定的,不然沒法馬上切換享受LPR即將下降帶來的福利了。但是如果還早,不妨觀望下,看看LPR到底怎麽走,經濟形勢到底如何,再做決定。
這裏很多人有疑問,之前不是說維持壹年不變嗎?怎麽現在選了今年就會變?仔細看了央行的公告:
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壹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壹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壹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麽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壹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可以看出,今年無論什麽時間點選,只是點差不變,但是答記者問中用的是1月1日的重定價日,如果不是1月1日,是會在今年采用最新LPR的(點差計算仍然按19年)。
三種思路介紹完了,那麽問題來了,到底怎麽選?
結論
如果妳貸款金額不大,或者剩余期限不長,其實都沒必要糾結,按現在的調整幅度,壹年也就0.2-0.3%,如果是50w貸款,可能壹個月就幾十塊,不如安心下來多看看書,想辦法多賺點錢才是正經的。
如果妳貸款金額還蠻多的,但是貸款日期在3月1日~8月31日之間,再觀望壹段時間,多看看,多想想,多找些人聊聊,也許會有自己的答案。關於貸款日期,前面有解釋。
其他情況,著急選,建議利率低於5%的,選固定,鎖定這個不高的利率,以免意外情況發生,畢竟少還錢帶來的得意,可能抵不過多還錢帶來的痛苦。這不僅僅是壹個經濟學問題,還是壹個心理學問題,可以了解下稟賦效應。
如果利率超過5%,可以選浮動,短期內肯定是可以減輕壓力的,並且賭壹把低利率時代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