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招應屆畢業生有什麽補貼?
壹、海南省
小微企業招用本省戶籍高校畢業生(不含勞務派遣機構向用人單位派遣的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暫定執行至2015年底。對畢業後三年內新招用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可將畢業生納入職業培訓崗前培訓補貼範圍,具體補貼辦法參照就業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當年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和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定的其他人員,達到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職工100人以上的企業為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根據實際職工人數合理確定企業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二、蘇州城
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後1年內未就業的蘇州高校畢業生並繳納6個月社保的,按每招用1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壹次性獎勵補貼,不再重復享受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獎勵補貼1000元(以上三項政策執行期限至2015年底)。對當年招用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按其實際吸納人數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同級財政給予50%貼息。
三。湖州市
對畢業後2年內招用高校畢業生並達到本企業職工總數20%以上的小微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上的企業達到10%以上),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每人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發放小額擔保貸款,貸款總額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
總結壹下,政府給企業補貼招應屆畢業生,往往只給小微企業。具體補貼政策和補貼標準各地不盡相同,當地政府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建議有條件的企業盡量多招應屆畢業生,根據當地政策申請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