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又稱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人在報紙、電子網絡或其他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吸引眾多企業參與投標競爭,招標人從中選擇中標人的招標方式。根據競爭程度,公開招標可分為國際競爭性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
(1)國際競爭性招標
這是壹次世界性的招標,國內外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均可投標。要求制作完整的英文標書,並在國際上通過各種宣傳媒體發布招標公告。例如,世界銀行對貸款項目的貨物和項目采購規定了三個原則:必須註意節約資金和提高效率,即經濟有效;要為世界銀行所有成員國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不得歧視投標人;有利於促進借款國建築業和制造業的發展。世界銀行在確定項目的采購方式時就是從這三個原則出發的,其中國際競爭性招標應用最廣,采購金額最大。其特點是高效、經濟、公平,特別是采購合同金額大,對國外投標人感興趣的貨物項目必須采用國際競爭性招標。根據不同地區和國家的情況,世界銀行規定所有采購金額在壹定限額以上的貨物和工程合同必須采用國際競爭性招標。對於普通借款國,654.38+0025萬美元以上的貨物采購合同和大中型工程采購合同應采用國際競爭性招標。總的來說,中國的貸款項目金額比較大,世界銀行對中國的國際競爭性招標采購額度也有所放寬。所有超過6.5438億美元的工業項目采購應通過國際競爭性招標進行。
實踐證明,國際競標程序雖然復雜,但確實有很多好處。首先,由於招標競爭激烈,所需設備和項目壹般都能以對買方有利的價格采購。其次,可以引進先進的設備、技術、工程技術和管理經驗。第三,可以保證所有合格的投標人都有機會參與投標。由於國際競爭性招標中貨物、設備和工程的客觀衡量標準,可以促進發展中國家的制造商和承包商提高產品和工程建設的質量,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第四,確保采購工作按照預先規定的、眾所周知的程序和標準公開、客觀地進行,從而減少采購作弊的可能性。
當然,國際競爭性招標也有不足之處,主要是:(1)國際競爭性招標需要大量的時間。國際競爭性招標有壹套精細復雜的程序,從招標公告、投標人響應、評標到授予合同,壹般需要半年到壹年以上的時間。(2)國際競爭性招標需要準備的文件很多。招標文件應明確規定各種技術規格、評標標準以及買方和賣方的義務。招標文件中任何含糊不清的地方都可能導致對合同的執行產生分歧,甚至引起爭議。此外,大量文件必須翻譯成國際通用語言,從而增加了工作量。(3)在中標的供應商和承包商中,發展中國家的份額很小。國際競爭性招標約占世界銀行用於采購的貸款總額的60%,其中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招標約占80%。
(2)國內競爭性招標
國內招標,可以用自己的語言寫標書,只在國內媒體做廣告,公開賣標書,公開開標。通常用於合同金額小(壹般低於世界銀行規定的50萬美元)、采購品種分散、批量交貨時間長、勞動密集、商品成本低、運費高、當地價格明顯低於國際市場的采購。另外,如果從中國采購貨物或工程建築,可以大大節省時間,而且這種便利對項目的實施意義重大,或者只能在中國實行競爭性招標。在國內競爭性招標的情況下,如果國外公司願意參與,就應該允許他們按照國內競爭性招標參與投標,不應該人為設置障礙,阻止他們公平參與競爭。國內競爭性招標的程序與國際競爭性招標大致相同。由於國內競爭性招標限制了競爭範圍,國外供應商通常無法獲得有關招標的信息,這與招標原則不符,因此相關國際組織限制國內競爭性招標。
招標
也稱有限競爭性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即由招標單位選定壹定數量的企業,向其發出邀請信,邀請其參加投標競爭。壹般在365438和00之間選擇比較合適,要看具體招標項目的規模。因為邀請的投標人是有限的,所以既可以節約投標成本,又可以提高每個投標人的中標幾率。但由於充分競爭的限制,招標法律法規壹般規定投標人應盡量采用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的特點是:(1)邀請招標不使用公告;(2)接受邀請的單位為合格投標人;(3)投標人數有限。
與公開招標相比,邀請招標對於采購那些價格波動較大的商品是非常必要的,因為不需要發布招標公告,只發送少量招標文件,大大縮短了招標的有效期,可以降低招標風險和投標價格。比如漁粉,就是采用國際有限招標最典型的例子。世界上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生產,如果采用國際競爭性招標,會導致開標後無人投標的結果,這種情況在實際業務中確實存在。很多商品往往是國際招標後才邀請投標,會影響招標效率。例如,在歐盟的公共采購規則中,如果采購金額超過法定限額而必須采用招標的,項目法人有權自由選擇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而由於上述優點,邀請招標在歐盟成員國中被廣泛采用。
評估投標
招標談判也叫談判招標或限制性招標,即通過談判確定中標人。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直接邀請議標。中標人不是通過公開或邀請招標的方式選定,而是由招標人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請企業單獨談判,達成協議後簽訂采購合同。如果與壹家公司談判失敗,可以邀請另壹家公司,直到達成協議;(2)比價談判法。“比價”是壹種具有邀請招標和談判特點的招標方式,壹般用於小規模、內容簡單的項目和貨物采購。通常的做法是由招標人將相關的采購要求發送給選定的企業,並要求它們在指定的時間進行報價。招標人經過分析比較,選擇報價合理的企業,就工期、費用、質量支付條款等細節進行協商,達成壹致,簽訂合同。(3)方案競爭談判法。是選擇工程規劃設計任務的常用方式。通常組織是開放的,也可以邀請預選的規劃設計機構參加比賽。壹般做法是由招標人提出規劃設計的基本要求和投資控制額度,並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任務書、總平面圖、場地條件和環境條件說明、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參賽單位提出各自的規劃或設計初步方案,闡述方案的優缺點,提出規劃或設計任務的主要人員配置、完成任務的時間和進度、設計總投資估算等。,並將它們壹起提交。然後由招標人邀請有關專家組成的評選委員會評選出中標單位,招標人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對未中標的參評單位給予壹定補償。
另外,在科技招標中,通常采用公開招標但不公平招標的方式。招標人在收到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後,首先對技術、設計、加工、資信能力進行調整,在初步認可的基礎上,選擇壹個理想的預中標單位,與之協商調整投標。如能達成共識,可指定為獲獎單位。如果沒有,找第二個預中標單位。這樣壹個壹個做,直到雙方達成壹致。這種議標方式使投標單位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選擇理想的供應商和承包商。
由於中標人是通過談判產生的,不便於公眾監督,容易導致非法交易,我國機電設備招標條例中禁止這種方式。即使允許協商方式,也大多是嚴格限制的。《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範法》規定,經頒布國批準,招標人可以在下列情況下通過談判進行采購:(1)急需貨物、工程或服務,采用招標程序不切實際,但造成這種緊迫性的情況不是采購實體所能預見的,也不是采購實體的拖延所造成的;(2)因發生災難性事件,急需該貨物、工程或服務,采用其他方法因耗時太長而不可行。為使招標談判盡可能體現招標的公平、公正原則,《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範法》還規定,在招標談判過程中,招標人應與足夠數量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進行談判,以保證有效競爭,如果采用邀請報價,至少應有三家;投標人發給供應商和承包商的與談判有關的任何條例、準則、文件、澄清或其他信息,應在平等的基礎上發給正在與投標人談判的所有其他供應商或承包商;招標人與供應商或承包商之間的談判應保密,談判的任何壹方未經另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任何與談判有關的技術數據、價格或其他市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