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算不算共同債務?

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算不算共同債務?

丈夫借錢而妻子不知道這是共同債務,這取決於以下情況:

1.夫妻壹方在另壹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借款,如果用於家庭生活需要,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雙方應當共同償還;

2.如果不是用於家庭生活需要,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務人單獨清償。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如下:

1.夫妻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買普通日用品而產生的債務;因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而產生的債務;為支付壹方醫療費用而產生的債務;

2、夫妻壹方或雙方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因履行法定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債務;

4.為支付壹方或雙方配偶的教育和培訓費用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因從事適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和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

5.因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產生的債務;

6、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裏的共同生產經營包括夫妻雙方共同從事投資、生產和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壹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收益由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議確定了共同債務,即使債務帶來的利益沒有被婚姻分享,也應計入夫妻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知情的壹方仍需承擔還款責任,但夫妻之間有財產約定且債權人知情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將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壹方所欠債務。

第1066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夫妻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財產:

(壹)壹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

(二)壹方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就醫的人負有法定贍養義務,另壹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 上一篇:如何消除征信不良信用記錄
  • 下一篇:真感情只有遇到災禍時,才能分辨出來,這是為什麽呢?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