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管理中心根據國家相關文件或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規定的可以申請提取的其它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在法律規定或管理中心規定期間內,管理中心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1、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在賬戶凍結期間申請提取的;
2、未按時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管理中心限制期間申請提取的;
3、因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被管理中心登記不良信用,在管理中心限制期間申請提取的;
4、已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情形提取過,在該筆貸款尚未結清之前又以購買其它住房或償還購買其它住房貸款名義申請提取的;
5、已與管理中心簽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申請提取的。
法律依據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三條 職工發生下列情形之壹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管理中心根據國家相關文件或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規定的可以申請提取的其它情形。
第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在法律規定或管理中心規定期間內,管理中心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壹)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在賬戶凍結期間申請提取的;
(二)未按時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管理中心限制期間申請提取的;
(三)因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被管理中心登記不良信用,在管理中心限制期間申請提取的;
(四)已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情形提取過,在該筆貸款尚未結清之前又以購買其它住房或償還購買其它住房貸款名義申請提取的;
(五)已與管理中心簽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申請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