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宅基地政策
1,新《土地管理法》於2020年6月1日生效。6億人關註的宅基地使用條例終於出臺,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開始鼓勵積極利用閑置宅基地和農房。
2.新《土地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和其他經營性用地,土地所有者可以將土地出讓或者出租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需要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
3.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集體建設用地建房試點方案》的通知。{2017}100:確認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成都等13個城市進行集體建設。
第二,在宅基地上建房合法嗎?
1.在宅基地上建房合法嗎?在這個問題上,首先要明確這個宅基地能不能建。即使是在自己已經登記發證的宅基地範圍內,農村村民也不能隨意新建、擴建房屋。蓋房子必須審批,這是基本原則。否則,擅自建房是違法的。
2.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規定,規劃農村地區,村民可以利用原有宅基地建設村民住宅,可以實行規劃許可管理。規劃許可管理應以村莊規劃為基礎,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發揮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具體辦法應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3.因此,農村村民要利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新房,實行規劃許可管理。也就是說,未經規劃許可審批,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直接建房,在嚴格的法律意義上是違法的。
第三,宅基地簽了5個20年的合同
1.由於合同的長期時效是20年,有人想簽5份20年的宅基地合同。這合法嗎?
2.根據相關規定,合同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合同法》第214條規定,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合同,但約定的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3.第二百壹十二條【合同】合同是出租人將貨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3.第二百壹十三條合同的內容包括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財產的維護。
以上數據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各地政策不壹樣,看當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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