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進壹步完善政策,加大對農村商業銀行的政策支持。2003年以來,在農村商業銀行改革試點過程中,國家在化解農村商業銀行歷史包袱的同時,在財政補貼、稅費減免政策等方面采取了相應措施,在加快農村商業銀行改革發展、進壹步加大支農力度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在此基礎上,進壹步發揮財稅政策、貨幣政策和市場準入政策的作用,構建支持有力、導向明確、激勵有效、協調配合的政策支持體系,逐步形成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提高支農主動性和積極性的長效機制。國家政策應該考慮給予農村商業銀行公益法人和免稅群體的待遇。
三是適應形勢要求,探索新的信貸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我們應該改進貸款管理方式。比如適當提高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授信額度;適當擴大基層農村商業銀行的信貸授權;實行差別利率,可以對貸款額度大、信用好的客戶給予適當的利率優惠;簡化不必要的貸款手續,提高信貸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內部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在建立貸款問責制的同時,逐步建立更加科學的責權利相結合的貸款激勵機制,將貸款面、貸款額、利率、不良貸款下降情況納入信用社考核的重要內容,將信貸人員的經濟收入與貸款效益掛鉤,鼓勵信貸人員積極營銷貸款;抓緊試行企業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以信用貸款或擔保貸款的方式,為符合條件、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小企業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貸服務。
四是拓展資產運用渠道,實現資產多元化。加快從單純信貸業務向資產多元化轉型;對見效快、需要資金量大、單個信用社貸款不足的項目,縣級信用社可采取企業貸款的形式,滿足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省聯社要加強市縣聯社富余資金的資金調劑,適當提高資金調劑利率,既能為資金富余的基層聯社找到解決辦法,提高經營效益,又能幫助資金短缺的基層聯社解決支農資金不足的矛盾;省聯社要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加強行業指導和咨詢,通過組織資金拆借、購買國債、創新信用品種等方式,擴大資本運作的外延。
第五,加快產權制度和機制轉換,優化農村商業銀行發展環境。鞏固和發展農村商業銀行改革試點成果,進壹步完善治理結構和經營機制,形成壹套適應市場化需要的有效約束和激勵機制,激發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經營活力;深化農村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將農村商業銀行辦成服務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社區地方性金融機構;在現有縣聯社壹級法人基礎上,條件成熟時設立農村合作銀行;在“三會”的組成上,考慮吸收壹些熟悉農村金融的非職工成員,提高“三會”的民主決策能力;在股本結構方面,建議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的實際,實行股份的適當集中,鼓勵民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和有實力的農村個體戶進入大股,允許管理者增加股本,逐步培養壹批大股東,增強股東對信用社發展的責任感,提高參與信用社經營管理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