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借條怎麽證明沒有借條?
有借條可以通過收集證據證明是被脅迫寫的,可以證明不存在借款事實。
手寫借條的格式包括:借款人、貸款人、貸款時間、貸款金額、付款方式、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時間、還款方式、違約責任、違約如何解決。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名,表示債務人已欠債權人借條上註明的金額。借據是指借個人或公共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票據,即借條。錢貨退回後,票據由票據持有人撤銷或撕毀。這是壹份文件。通常用於日常生活和企業管理。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借據是壹種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字,表明債務人已欠債權人借據上標明的金額。
第二,借條應該怎麽寫?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借款人是個人,必須本人簽字,他人簽字的借條法律效力會有爭議。比如張三簽李四名字的借款,會給出借人帶來法律上的麻煩。
2.借款人姓名:要求全名,與身份證壹致。最好不要寫張傑、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遇到障礙。
3.把貸款金額寫清楚:比如人民幣多少錢?大小寫分開寫,字裏小寫金額要壹致,避免因字跡不清、金額不清而產生糾紛。
4.還款期限: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把還款期限寫清楚:好處:到期後債權人催債務人還款是順理成章的。缺點:債權人壹定要註意訴訟時效。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利率的,按雙方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利率的,視為無息貸款。在債權人主張償還借款並支付利息之前,人民法院壹般不支持在此正常借款期間追償利息。
6.還款方式:是壹次性還本息還是分期還,什麽期限還多少,需要寫清楚。
7.簽字:借款人簽字,保證人按食指簽字,並寫上完整日期(年、月、日)。
借條的書寫需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借條的內容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如果借條本身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就沒有辦法證明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因此,對於被告來說,可以收集大量證據證明雙方不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