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銀行概述
所謂政策性銀行,主要是指由政府創辦或擔保,以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具有特殊融資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機構。中國政策性銀行的金融業務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和監督。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壹些商業銀行從盈利角度不願意融資,或者資金實力難以達到的領域。這些領域通常包括那些對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意義重大、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經濟效益慢、資金回收時間長的項目,如農業開發項目、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為了支持這些項目,政府往往實施各種激勵措施,各國通常采用成立政策性銀行的方法為這些項目融資。這樣做不僅從財政角度考慮,也有利於集中資金,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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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銀行的特征
與商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相比,政策性銀行有* * *的壹面。如果要嚴格審查貸款,貸款要還本付息,要用於流通。但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它也有自己的特點:壹是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多由政府財政撥付;第二,政策性銀行主要考慮國家整體利益和社會效益,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不是財政資金。政策性銀行也必須考慮盈虧,堅持銀行經營的基本原則,努力保本微利;第三,政策性銀行有自己特定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發行金融債券或向央行借款,壹般不吸收公眾存款;第四,政策性銀行有特定的業務領域,不與商業銀行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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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成立的政策性銀行。
從65438年到0994年,中國成立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均由國務院直接領導。
國家開發銀行成立的主要目的,壹方面是為國家重點建設融資,保證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點建設順利進行;另壹方面,將分散的國家投資資金集中起來,建立了投資貸款審查制度,賦予開發銀行壹定的投資貸款決策權,並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隨著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的擴大,運用補貼來實行特殊保護和促進出口的方法已經過時。為擴大機電產品特別是大型成套設備和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合理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營造公平、透明、穩定的外貿環境,中國進出口銀行在中國成立。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中國農業基礎薄弱,比較效益低,地區差異大。農業特別是落後地區農業的發展,以及糧棉油等主要農產品的生產、收購、儲存和銷售,在相當程度上都需要國家的支持。為集中金融資源解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合理的政策性資金需求,促進主要農產品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國務院決定設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3月正式成立,1994。其總部設在北京,設有銷售部、27家國內分公司和香港代表處。國家開發銀行註冊資本500億元,由國家財政全額撥付。
國家開發銀行貫徹“支持經濟建設,防範金融風險”的方針。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籌集和引導境內外資金,重點對國家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項目以及重大技術改造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發放貸款;從資金來源上控制和調整固定資產投資的總量和結構。
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開發銀行的信貸原則,獨立評估貸款項目,發放貸款。其資金主要通過以市場形式在國內外發行金融債券籌集,應用領域主要包括:(1)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項目;與增強綜合國力直接相關的支柱產業重大項目;經濟領域的重大高科技項目;重大跨區域政策項目等。
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分為兩部分。壹是軟貸款,即使用國家開發銀行的註冊資本。主要是根據項目配股的需要借給國有控股公司和央企集團,他們會參股和控股企業。二是硬貸款,即使用國家開發銀行借入的資金。國家開發銀行在項目整體資金分配的基礎上,將借入資金直接貸給項目,到期回收本息。目前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主要是硬貸款。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4月正式成立,總行設在北京,在國內有9個代表處,海外有2個。中國進出口銀行註冊資本33.8億元,由國家財政全額撥付。
中國進出口銀行實行獨立、保本、企業化的經營方針。主要任務是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我國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生產資料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國進出口銀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外貿政策、產業政策和自身制定的相關制度,對貸款項目進行獨立評估。其資金主要通過以市場形式在國內外發行金融債券籌集,經營範圍主要為成套設備、技術服務、船舶、單機、工程承包、其他機電產品、非機電高新技術出口提供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支持。同時,該行還辦理中國政府援外貸款和外國政府轉貸貸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4月正式成立,總行設在北京,全國有2276家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註冊資本200億元,由國家財政全額撥付。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保本經營、企業化管理的經營方針。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辦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撥付財政支農資金。
目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實行“庫貸掛鉤、錢隨糧走、貸款購銷歸還、封閉運行”的信貸原則。即發放收購貸款的金額要與收購的糧棉油的庫存價值相壹致,對納入糧棉油銷售收入的貸款要全額收回,防止收購資金被挪用,保證收購資金及時足額供應,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糧棉油生產和糧食購銷調儲的順利開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主要來自央行的再貸款。其業務範圍主要是向國有糧食收儲企業和供銷社棉花收儲企業提供糧棉油收購、儲備和銷售貸款。此外,還辦理中央和省級財政支農資金的代理撥付,為各級政府設立的糧食風險基金開設專戶並進行代理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