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已經在此商品房居住;
2. 申請填寫《投資、購房落戶、申請表》;
3. 戶藉證明(到原籍派出所出具);
4.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遷入人員16周歲以上都需復印件);
5.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6. 《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房屋所有權證書》在銀行抵押,需到銀行復印蓋該部門印章;
7. 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合同需有“大連市房地產交易所商品房管理專用章”沒有專用章的請到房地產交易所補蓋);
8. 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9. 系法定結婚年齡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證明(到當地婚姻登記部門出具);
10.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12. 契稅完稅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3. 如果貸款需到物業復印首付款發票;
14. 如果貸款需到銀行出具目前已還款額證明;
15. 如果貸款已還清的需出具銀行證明;
16. 如果貸款打印貸款還款明細;
17. 兩個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標證明(到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
18. 出生證及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19. 遷入人員的(小孩除外)工資收入證明;
買房落戶辦理流程及買房落戶(購房入戶)註意事項
買房落戶辦理程序:購房者申請入戶,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準購房入戶者,到派出所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憑《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準遷證辦理
辦事部門: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準備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原籍下戶
辦事部門:戶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準遷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在原籍辦理下戶手續,拿到《戶口遷移證》。
準遷證辦理
辦事部門:各個公安局辦證中心
辦理事項:持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壹寸照片,至辦理準遷證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