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了解規定,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區的公積金提取規定;
2、 準備資料,根據當地規定,準備提取公積金所需的資料,如身份證明、勞動合同、住房相關證明、銀行賬戶信息等。確保資料齊全、準確;
3、 填寫申請表格,根據當地規定,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格,並在表格上註明提取原因和提取金額等信息;
4、提交申請,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格和相關資料提交給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機構。可能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通過網上渠道進行申請提交;
5、 審核和驗證,公積金管理機構將對您的申請進行審核,並可能會要求提供進壹步的證明材料或進行面試;
6、確認提取,壹旦申請通過審核,公積金管理機構將確認您的提取申請,並通知相關的提取手續和時間;
7、 提取款項,根據當地規定,可能需要前往指定的銀行或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提取手續,領取提取款項。
綜上所述,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