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積金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2.提取結婚證(或未婚證)原件;
3.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4.購買商品房首付款發票原件;
5.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原件;
6、提取單位填寫並加蓋印章。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購買自住住房時付清購房款,在簽訂購房合同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後壹年內;
2.職工或其配偶在貸款期限和還款金額內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的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後壹年內。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個人向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提交各種情況下相應的提取證明材料;
2.單位審核通過後告知公積金中心。職工銷戶時,單位仍需到經辦銀行封存相關人員的公積金;
3、公積金中心審批職工公積金提取申請;
4、公積金中心轉移到單位後,從單位轉到職工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額: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②已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或定居境外的市、縣;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如果沒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將計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