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用我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麽風險?例如還貸,意外等?
1、因為是妳的名字辦的貸款,所以如果出現逾期未還款,黑名單上記錄的名字是妳,會影響到妳以後的信貸;
2、用妳的名字貸款,車子買來後,也是妳的名字,由於是別人使用,如果出現交通事故,首先找到的就是車主妳,而且不論怎樣,作為車主,如果是妳車方存在主要過錯,妳作為車主都要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車子出現肇事逃逸、抵押騙保之類的,妳還有可能遭受無妄之災。
二、用自己的名義給別人貸款買車
法律分析: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具體有以下方面的風險:1、因為以自己的名義辦的貸款,所以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未還款,自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嚴重違約,黑名單上記錄的名字是貸款人,承擔後果的也是名義貸款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壹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二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三、用我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麽風險?例如還貸,意外等。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具體有以下方面的風險:
1、因為以自己的名義辦的貸款,所以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未還款,自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嚴重違約,黑名單上記錄的名字是貸款人,承擔後果的也是名義貸款人;
2、車子買來後,也是以名義貸續,由於是別人使用,如果出現交通事故,首先找到的就是車主,而且不論怎樣作為車主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並可能附帶賠償責任。
3、如果車子出現肇事逃逸、抵押騙保之類的,車主還有可能遭受無妄之災。
擴展資料
借名買車的直接後果是車輛所有人(名義所有人)根據交通事故損害“運行利益”的二元判斷標準,在車輛所有人與實際使用人分離的情況下,機動車的使用人是最能有效地控制危險,並直接享受機動車因運行而產生的利益。
《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同壹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
如果壹定要借名買車,建議雙方壹定要簽署明確詳實的借名事實予以書面確認,同時約定待過戶條件定要留存好各種購車、稅務、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