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_ _ _元,雙方同意。
經協商同意,甲方將其全部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雙方約定的貸款金額。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第二條。貸款期限:從月日至月日。
停下來。* * *年份。期限屆滿時付清。
第三條。甲方位於(建築面積:平方米,
產權登記號)擁有房屋作為抵押,並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房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即房屋他項權利證書)。
抵押權設立時,乙方應壹次性全部借款。
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登記需要蓋章。
稅費、註冊費和代理費由甲方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抵押登記完成後,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由乙方接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擔保範圍包括主債務。
權益、違約賠償金、損害賠償金、擔保財產的保管和
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和其他實現擔保權益的費用。
第六條。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利率執行。
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如期完工。
償還本金和利息。
第八,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
日停。
第九條。在本協議到期前後,如果甲方還清貸款,
款,乙方應向甲方辦理抵押註銷登記,不得借故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同意乙方
不得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
第十壹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貸款總額的30%。
若金。
第十二條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
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以抵償貸款本息。如不足賠償,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清償乙方全部本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協議。
協商過程中產生的問題不能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執壹份。
乙方持壹份,房地產交易中心持壹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設立,抵押登記後生效。
甲方:乙方:簽署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