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通道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第壹,資產可以釋放,這是前提,不用多說。
?第二,妳可以逃避監管,這是壹個根本要求。在直報上出招是違法的,頻道在打監管的擦邊球。銀行也是有罪的,所以渠道壹定是可以規避監管的。總的來說就是三個手腕:跨地區、跨行業、抽屜協議。跨地區就是找外省的工作,不方便妳查;跨行業就是銀行(銀監會管理的)找信托,資產管理等。(證監會管的),讓妳信息溝通不暢;同樣,渠道業務往往有壹些事情是不能放在臺面上談的,所以很多時候會有抽屜協議。
第三,兩端不在表中可以完成。這裏是兩頭在表外,意思是在壹個通道業務中,無論是轉讓方還是資產的最終持有方都不會把資產放在表內,也沒有人喜歡買壹個資產去壓自己的表,所以兩頭在表外不能完成通道不是壹個好的通道。
大約有幾種類型的渠道:
?1,雙買斷,即賣方賣出資產,與買方簽訂抽屜協議進行遠期回購。關於賣方,將交易視為兩個不相關的業務,當期完成報表;對買方來說,業務視為買賣,不計入表內。這是最簡單的通道業務,銀監生氣了。2009年在《關於規範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直接禁止。
2.信貸轉理財,即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然後理財資金投向本應由信貸資金發行的信貸項目。於是,銀監會又火了,10,在《關於進壹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中,禁止理財資金購買信貸資產。
3.受益權轉讓方式,即通過信托和資產管理計劃打包,轉讓受益權完成資產掛牌。本表主要適用於即將推出的信貸項目。首先,資產轉讓方尋找合作銀行,由合作銀行作為甲方,與信托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協議,將信貸項目打包成信托計劃或資產管理計劃;其次,合作銀行將信托資產管理受益權轉讓給資產轉讓方。有時,這種類型會添加壹個長期受益權轉讓協議和壹個豁免函作為抽屜協議。這樣,資產轉讓方就完成了通過非信貸資金向信貸項目放貸的目的。
4.請投資,類似於受益權轉讓,只不過沒有信托和資產管理的包裝。資產轉讓方以同業存款的名義向合作銀行存入壹筆款項,同時與合作銀行簽訂請款協議,同意將同業資金投資於特定對象。因為這個請求是出票人協議,所以在轉讓方的表中只會表示為存款行,而在合作銀行中表示為代理業務。
?5.資產證券化是指將待出售的資產通過中介機構包裝成標準化產品(通常是債券),在市場上上市銷售。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銀行需要找壹個SPV(或者自己成立),把資產賣給它,然後SPV把資產打包成債券,經過評級公司評級後才能出售。這是非常費力和昂貴的。目前很少有銀行這麽做,但這種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