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購房的,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繳存地和購買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予以配合,及時出具並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具體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另行制定。
住房公積金的七大用途
1.買房子
①不貸款買房可以壹次性提取公積金;
2.商業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3)商業貸款可用於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4.公積金(組合)貸款可用於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住房的建造、翻新和大修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和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在建房批準當月(含當月)前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建房成本。
租房子
(1)用公積金支付租金或政府補貼的經濟租賃住房租金;
2.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金。
4.父母為他們的孩子買房子
1.父母公積金可以提取,如果是自己買房,不使用住房貸款;
2.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3.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5.取消賬戶,取出所有余額。
(1)離婚或退休;
(2)農業戶籍勞動者,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出國或港澳臺定居;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
6.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戶口所在地城市的職工,戶口不在戶口所在地城市的職工與其所在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⑦。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存儲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
8.在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在當地建立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6 .納入最低或較差範圍提取和使用。
職工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貧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貧困救助範圍前的住房公積金額度。
7.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總額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