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
1、學生提出申請: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完整填寫好喝有關證明材料壹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學校機構在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將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資料送交中國銀行經辦機構。
3、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在全部審查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壹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貸款申請被批準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5、貸款的發放: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壹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助學貸款怎麽申請
壹、註冊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www、csls、cdb、com、cn),註冊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
二、填寫申請表:
在線填寫申請表,填寫後導出並打印,借款學生本人簽字;
三、加蓋公章:
申請表上需要資格審查單位加蓋公章,資格審查單位壹般有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原畢業高中任壹單位,具體蓋章單位,請咨詢您戶籍所在縣級的資助中心。註意:屬於高中預申請無需加蓋公章。
四、所需材料:
1、借款學生本人簽字並需加蓋公章的《申請表》;
2、借款學生及***同借款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註:如果學生及***同借款人不在同壹本戶口簿上,需出示雙方戶口簿原件;
五、簽訂合同:
借款學生及***同借款人壹同攜帶所需材料,到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簽訂合同並領取回執單。
六、提交回執單:
借款學生盡快將回執單交給高校老師,由老師錄入系統。註:10月10日後無法錄入回執。
溫馨提示:如學生的《學生證》原件遺失,可由高校開具的《學生在校證明》代替,縣級資助中心留存《學生在校證明》原件。學生可登陸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點擊生源地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左側生源地助學貸款介紹中查看助學貸款範圍。
擴展資料:
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