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的分類
1、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職責: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對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進行監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機構。
2、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職責:參股或保證的,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的金融機構。
3、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等。職責: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金融機構之壹,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機構,商業它主要的業務範圍有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
4、投資銀行:包括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團、富國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等。職責: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5、世界銀行:用於資助國家克服窮困,各機構在減輕貧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發揮獨特的作用。
二、銀行安防
1、銀行安全防範是社會公***安全的壹部分,是社會公***安全行業的壹個分支。就防範手段而言,它包括人力防範、實體(物)防範和技術防範三個範疇。而技術防範是在20世紀80年代采取現代電子報警等科學技術用於銀行安全防範領域並逐漸形成的壹種新的防範手段。
2、銀行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是將具有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和有內部控制功能的專用設備、軟件等子系統有效地組合成壹個有機整體,構成壹個具有探測、延遲、反應綜合功能的信息技術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