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是通過存款、貸款、匯款和儲蓄充當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銀行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之壹,其主要業務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和票據貼現。在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的中央銀行。
銀行機構代碼不是銀行行號。銀行機構代碼是在全國範圍內向中國人民、境內合法登記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頒發的唯壹不變的代碼標識。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的管理。
銀行行號是地區性銀行的唯壹標識符號。用於人民銀行組織的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城市商業銀行銀行匯票系統、全國支票影像系統(包括部分城市的票據自動清分系統)等跨區域支付結算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
(壹)制定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職責。牽頭協調國家金融安全工作,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起草金融業重大法規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和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開展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牽頭負責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礎規則和並表監管的制定、監測和分析工作,指導相關監管部門酌情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管,牽頭組織制定和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恢復和處置方案。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責任,負責檢查和監督中央銀行金融機構化解金融風險的資金運用。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的相關場外衍生品;牽頭開展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工作,監測和評估跨領域金融業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資產管理產品、企業信用債券市場及其衍生品市場的統壹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促進人民幣跨境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跟蹤監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和風險預警,監測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運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等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