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首先了解表外業務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那些雖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的資產業務或負債業務關系密切的業務。廣義的表外業務除包括上述狹義的表外業務外,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業務。表外專案也被稱為“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專案,或者叫“或有資產和負債”。
所謂表外業務(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OBS),是指商業銀行所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準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
二、銀行和信托公司的合作為表外業務
廣義的表外業務則除了包括狹義的表外業務,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無風險的經營活動,所以廣義的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反映的業務。按照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要求,廣義的表外業務可分為兩大類:壹是或有債權(債務),即狹義的表外業務。二是金融服務類業務,包括:(1)信托與咨詢服務;(2)支付與結算;(3)代理人服務;(4)與貸款有關的服務,如貸款組織、貸款審批、辛迪加貸款代理等;(5)進出口服務,如代理行服務、貿易報單、出口保險業務等。
為什麽承兌業務對銀行而言,是表外業務?確切的說銀行承兌業務對銀行而言是表外業務,商業承兌業務對銀行來說是中間業務。銀行承兌是指銀行對匯票到期之後有無條件付款的承諾,也就是說如果出票企業出現資金問題,那麽銀行是要墊付資金的,所以對銀行來說,銀行承兌業務是或有負債,屬於表外業務。
銀行和信托公司是怎麽合作的,有哪些合作種類? 我是小白,求大牛通俗解釋~~~1.托管資金關系。這是開發信托產品所必須的,每壹個信托產品,都要有壹個銀行為信托產品設立資金專款賬戶,信托公司運用資金都要經過銀行,從而做到信托資金的銀行監管。
2.銷售關系,銀行幫信托公司賣產品,信托公司給銀行提成;
3.客戶關系,銀行開發低起點的理財產品,比如5萬起、10萬起、20萬起的產品,有些是用於投資信托產品的,銀行從中獲取利潤。比如信托產品年化收益率10%,銀行開發產品給到散戶是年化收益率4.5%……
銀行資產支援型理財產品為什麽要和信托公司合作銀行有投行部,負責投資貸款的,但是限制很嚴格,信托比銀行要靈活的許多,有些銀行不方便辦理的就有信托公司辦理。相應的理財產品或者基金自然多數由銀行發售(銀行能多賺手續費,增大存款),當然有些信托也是自行發售產品。同時雙方擔保收益更穩定,收益率更高。
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是怎麽合作的?陽光私募基金均通過信托計劃形式成立,其財產的管理與運用由受托人、管理人、托管銀行、托管券商、其他服務機構***同完成。
信托公司承擔資金安全這樣壹個職責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出具投資建議,實際上私募管理人是不會直接接觸資金的。
商業銀行有表外業務,普通公司有表外業務嗎?比如金融衍生品,公司將這項歸為哪壹類?
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
為什麽衍生產品業務屬於銀行的表外業務?銀行的衍生產品主要是指利率,匯率方面的衍生產品。包括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等。而這些衍生品的交易是有很大風險的,且由表外業務的定義得,表外業務是有風險的經營活動,形成銀行的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其中壹部分還有可能轉變為銀行的實有資產和實有負債,故通常要求在會計報表的附註中予以揭示。
所以衍生產品業務屬於銀行的表外業務。
銀行和保險公司為什麽合作哪因為金融有三大板塊 銀行 證券 保險
銀行屬於兼業代理 對保險公司和銀行是雙贏 都有利益的存在
狹義的表外業務狹義的表外業務壹般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1.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托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
2.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壹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3.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
第壹信托網都有跟哪些信托公司合作的?估算壹下大概有至少68家信托公司在保持著和第壹信托的密切合作,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會有更多的信托公司將會加入到第壹信托的懷抱當中。